脚手架搭拆、使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脚手架是重要的施工设施,对保障施工安全,提高文明施工 水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加强脚手架搭设、使用、拆除 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 2X 660MV坑口电厂(二期扩 建)工程脱硫系统 EPC项目中凡在施工现场进行脚手架作业各外 包单位。
三、 职责
I普通脚手架的搭设,各外包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对可同施工 项目一起或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措施;特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经 过专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的设计,编制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按 重要施工项目的审批细则进行审批。
2各外包单位的教育教培应负责建立从事脚手架搭设作业人 员(架子工)的安全培训、考试、体检档案;施工单位负责对架 子工的证件验证和安全技术交底。
3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与对特殊脚手架的竣工验收;
使用单
位的安全员参与对普通脚手架的竣工验收;使用人员负责使用中 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搭设人员反映,并要求搭设人员按规定 整改。
4架子工必须严格按规定,搭设符合施工措施要求的脚手架, 并负责所搭设脚手架的维护管理。
5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落实。 四、细则
1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竹编和钢制脚手板:严禁用钢(木) 模板、开箱扳、方(圆)木、钢管等代替脚手板。
2特殊脚手架禁止钢、木杆件混用;普通脚手架在混用时,必 须经工程技术人员批准。
3脚手架搭设所用的材料和搭设技术要求, 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4从事脚手架搭设和拆除的架了工, 必须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 有效证件,经过安全培训、考试、体检合格,工作前参加安全技 术交底并签字后方可上岗工作。
5所有的脚手架必须挂牌使用, 注明搭设人、搭设日期、允许 载荷和使用单位。
6借用他人的脚手架时,必须得到原使用单位的同意, 并进行 可靠性检查后方可使用。
7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情况,需要制做吊挂式钢筋脚手架及爬梯 时,制作图纸必须经主管专业工程师或施工经理批准。钢筋的材 料为A3钢,弯曲半径必须大于三倍的钢筋直径,宽度必须大于 55cm。
8每次使用旧的钢筋挂架、吊架、爬梯时,施工单位负责按 10%的比例,做1. 5倍于许用载荷的重力试验。
9架子工在用旧的钢筋挂架、 吊架、爬梯等搭设脚手架时,负 责对钢筋的焊接、弯曲部分做 100%的外观检查和敲击检查。
10施工现场放置的各种脚手架部件,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严 禁阻塞通道,在高空放置的部件,其边沿部分必须设置防坠落挡 板。
11在有脚手架的地方浇制地坪或粉刷墙壁时,施工人员必须 对与脚手架的连接部分进行保护:
在做好的地坪上搭设脚手架时,
必须符合《电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