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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以“提高员工能力,激发员工活力”为宗旨,按照医院的发展要求全面做好人力资源规划与配置,充分发挥选人、育人、用人、留人的职能。 二、根据医院的发展目标和现实需要制定医院的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医院年度人力资源计划,内容包括部门与科室设置,床位编制,岗位设置,新聘人员任职资格要求等,一经医院领导批准后,即负责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医院的人才招聘方案,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和科室共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聘任务,对在试用期或考核期的员工进行考核,并按医院有关录用规定做好调入、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四、定期对医院人力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提高医院人力资源的使
用效果与效率提出建设性意见。
五、负责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绩效考核方案的制订和考核的具体实施,指导各部
门和科室制订各级各类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在科室实施考核时进行具体指导。
六、编制医院人力成本预算、决算,定期分析医院人力成本情况,对控制人力成
本提出有效措施。根据医院领导层意图和发展实际,制定薪酬分配方案,并检查落实。
七、根据人事工作政策、制度和有关规定,负责员工日常的招聘、解聘、调岗、
考勤、奖惩、薪酬发放和员工岗前培训等工作。并与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院工作人员考核、晋升、奖惩意见。
八、根据国家有关职称管理的规定,负责全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推荐、申请、
考试、晋升等工作。制定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考核与管理办法,根据岗位需要实施考核与聘任工作。
九、负责审查办理员工的探亲、婚、丧、事假等手续。
十、负责员工工资调整审批手续办理,各种社会保险金德缴纳和管理等工作。 十一、准确及时地完成各种人力资源统计报表。
十二、按照政策和有关规定做好员工的退休、停薪留职等手续办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院退休人员有关事宜的管理和慰问工作。
十四、管理全院人事档案,按要求归档、整理、维护和利用。
十五、制定医院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方案,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适时进
行检查。 十六、对员工进行劳动纪律与法规教育,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劳动争议处
理工作。
十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人力资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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