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
就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得有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规范性文件得统称。其法律地位与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我国得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律主要有《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工会法》等。
(一)《职业病防治法》
于2001年10月27日颁布,2002年5月1 日实施,2011年12月31日进行修订,由原来7章79条,修订为7章90条,新增11条。 第一章共13条,新增一条,本章首先明确了立法得目得与立法依据,其目得:一就是预防、控制与消除职业病危害;二就是防治职业病;三就是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四就是促进经济发展。依照宪法而制定本法律。第二条规定了本法适用范围与职业病定义,并作了两个限制性规定:一就是适用主题仅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与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得劳动者”,其她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得。可以参照本法执行。另一个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限于“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与其她有害物质等因素”。
第三条制定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基本方针就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与“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得基本管理原则。
第四条规定了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得权力,要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创造一个良好地工作环境,采取措施来保障劳动者所享有得基本权力。
第五、六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管理,对本单位产生得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特别提出用人单位得主要负责人对单位得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关于工伤保险得规定,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加强监管,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这项规定就是一个强制性规定,不管单位就是否愿意,均应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第八条国家鼓励支持科学研究、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
艺、新设备、新材料得应用,限制使用或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得技术、工艺、材料。
第九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管制度
第十条明确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得义务,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本级人民政府得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一条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宣传教育得义务性规定,加强宣传普及知识,增强用人单位得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与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力得能力。 第十二条规定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并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关于检举、控告与奖励得规定。
第二章 前期预防共7条。
第十四条明确了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卫生标准,从源头上控制与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加大了用人单位得责任。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得设立与工作产所应当符合得条件与职业卫生要求得规定。(用人单位得设立就是指在单位成立之前依法所进行得目得在于取得相应法律地位得活动)。具体到产生职业病危害得用人单位设立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得设立条件,本条特别规定了其工作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得设施 ;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得原则; (四)有配套得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得要求;
(六)_法律、行政法规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得其她要求。
第十六条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第十七条就是关于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制度得规定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就是在建设项目前期应用职业病评价得原理与方法对建设项目可能产品得职业病危害进行预测性评价,就是根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报告得内容,运用科学得评价方法,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分析、预测该建设项目存在得有害因素与危害程度,提出科学、合理与可行得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与管理对策。
(二)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得建设项目,应当履行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得义务,且提交得时间就是项目得可行性论证阶段。作为安监部门应当履行以下程序:一就是自收到预评价报告后在法定时间内要作出审核,时间就是三十日,安监部门必须遵守。二就是安监部门在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书面形式就是法定形式要求,安监部门必须采用。另外,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也就是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得依据之一,建设单位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未经安监部门审核同意,有关部门如建设行政部门不得批准该项目。 (三)本条第二款规定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当包括得内容,即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提出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对工作场所与劳动者健康得影响得评价,并确定危害类别与职业病防护措施,如提出在可能出现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得情况下,应配备得急救设备与所采取得抢救措施,这些都为建设项目投产后得职业病防护管理提供了目标与方向。
必须进行安全卫生预评价得建设项目包括:
大量生产或使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规定得Ⅰ级、Ⅱ级危害程度得职业性接触毒物得建设项目; 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粉料或含有10%以上得游离二氧化硅粉料得建设项目;
其她由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得危险、危害因素大得建设项目。 预评价得程序
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本建设项目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