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①、各班主任、各处室主要领导为重大紧急信息上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从事该项工作的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②、工作中不认真履行重大紧急信息报送规定,出现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重大紧急信息的,视情节轻重,对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理:
(1)缓报、漏报重大紧急信息,未造成后果或所造成后果轻微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造成较大后果,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当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2)瞒报、谎报重大紧急信息,未造成后果或所造成后果轻微的,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当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3)工作中,因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重大紧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构成渎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手段,压报或阻扰他人报送重大紧急信息的,上服县教育局,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5)对出现上述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单位,在追究个人责任的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度奖励资格。 4.上报程序: ①、家校联系制度
(1)、教师与校领导之间必须互有通讯方式. (2)、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必须互有通讯方式.
(3)、各班班主任为本班学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责任人.校长为学校学生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责任人.
.
.
②、突发事故上报制度
(1)、班主任要让每一位家长明白:学生在课外任何时间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应该第一时间向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联系。
(2)、如果有意外事故发生,班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要做到层层上报:家长――教师――校领导――上级领导。不得擅自越级上报。
昭陵镇建陵初级中学 2016.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