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波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储备土地拆除工程及拆除残余资产出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荆州市国土资源局荆州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委托,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金波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储备土地拆除工程及拆除残余资产出让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磋商。
1. 项目编号:2020-421022--ZXH03
2.磋商项目:
项目名称:金波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储备土地拆除工程及拆除残余资产出让项目
项目内容:金波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厂区现有16栋建(构)筑物拆除清运及拆除残余资产出让(详见图纸清单)
工 期:15天
最低限价: 76016元,低于限价为无效投标。
3.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必须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包含房屋拆除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受到不良记录并在警示期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需提
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八大员必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并提供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社保参保证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2020年 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5.磋商文件的获取: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留存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时核对):
5.1.投标人应具有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5.2.授权人证明书或授权人委托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2020年5月13日8 时 30分至2020年5 月13日8时 59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递交磋商组织人北京中兴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资格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前供磋商小组核实。
7.磋商时间:2020年 5月13日9 时00 分开始。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金波金属物资有限公司储备土地拆除工程及拆除残余资产出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图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