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以学生为本的“尺度”
[摘要]以学生为本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在学校工作中,要把学生的切身利益放在学校发展的重要位置。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是比较琐碎和复杂的细致工作,以独生子女为主要群体的中小学生,个性表现得越来越强,为了学生能够身心健康地成长,教师必须要把握好以学生为本的“尺度”,对学生的教育应该尊重而不骄纵、平等而不放松、宽容而不放任。
[关键词]教育;以学生为本;尺度
在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以学生为本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因素。以学生为本是每一位教师必须具备的教育理念,也是开展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常识性要求。现在许多报刊中的教育类文章里,以学生为本已经成了教育上的习惯性流行语,以学生为本究竟怎样为“本”,“本”到什么程度,似乎没有绝对的硬性标准和统一结论,我们只能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环境、氛围和情况,去认真地揣摩和实践,以期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过程中,以学生为本不能以满足学生个体随意需求为原则,也不能表现为学生取得了一点进步就过分地表扬和夸赞,而违反了学校(或班级)纪律却不进行适时适度的惩戒。以学生为本,应该以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工作的基点,把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作为实际的目标,让学生懂得做人的道理和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及科学而有效的求知方法,并知道爱惜自己和关心他人以及懂得感恩。
以学生为本离不开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把握好以学生为本的“尺度”,是每个教师需要研究、思考和谨慎对待的。笔者这里只是从几个侧面浅谈自己的观点。
一、对待中小学生应尊重而不娇纵
每个中小学生都是“比较特殊”的个体,说其“特殊”,是因为中小学生正处在心理和生理不成熟的发育时期(也是中学生的叛逆期),同时他(她)们也是相对独立的社会成员。因为每个学生的家庭情况不同,在学校的大环境和班级的小环境管理中,教师要“承认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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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不强求学生个性与行为的完全一致性,尊重人格,努力维护学生的自尊和自信。”因此,在工作和生活中,教师必须要把学生作为拥有完全人格的人,加以尊重和对待,不能一味地把中小学生当做“不太懂事的小孩子”,而忽略其思想认识和心理感受。要通过多与学生沟通和交流思想,以及定期或不定期家访等方式,尽可能多地了解学生的言行举止、情绪状态、心理问题和诉求情况,并且将这些方面当做第一手材料记录在学生成长档案中,作为学生成长中的有效资源进行分析和诊断,进而在学生的教育管理中,把这些有效的学生情态作为尊重教育的前提或参考,不断地关心、关怀和关爱学生的健康成长。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仅要尊重学生的人格,而且要通过主题教育等方式让学生深刻地懂得:尊重他人的人格和应有的权益,是一个人本身最起码的人格,也是学会做人必须的修养。只有让中小学生懂得了尊重他人是一种文明、一种礼仪、一种教养,才会在校园中形成师生和谐、生生和谐的良好学习生活氛围。
教师尊重学生既是教育的方式,也是师生之间和谐相处的行为方式。但是,教师在教育和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对学生的尊重也要有适当的“尺度”,不能因为现在的学生大都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家长娇惯(溺爱),而到了学校也对其娇纵(或怕承担某些责任而不敢管)。现在的独生子女大都有一种自娇心理,如果教师(或家长)再对学生有娇纵的现象和行为,就会导致未成年学生产生任性、自娇、自傲和自私的心理。学生一旦产生了自私自利或偏激的心理,就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方式方法出现了问题,学生的这种不良心理矫正起来是比较困难的。因此,以学生为本的尊重式教育不能矫枉过正,对有不良行为(比如不爱护公物;不讲究环境卫生;以强欺弱同学等)的学生,不能怕承担指责和埋怨(某些家长的)而
不进行劝诫和教导。“学校德育要取得实效,必须以学生为主体,深入学生的心灵,注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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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品行实践教育,为促进学生对行为规范的主动内化创造条件。”在中小学的校园中,教师适时适度对学生尊重而不骄纵式的教育,能够让学生产生生命成长的愉快,和对美好校园生活的记忆,甚至在其一生的发展中会有比较重要的影响。
二、对待中小学生应平等而不放松
学校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师生是平等的,不但在人格上平等,在社会地位上也是平等的。有一种说法:“在课堂教学中,教师是平等中的首席。”“学生能说的让学生说、学生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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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做、学生能思考的让学生去动脑……”这也是课堂教学中以学生为本的一种平等,决不能把教师的主导作用偏颇地运用成了“主宰”。当今已不是那“师徒如父子”的可打可骂的时代了(即使在偏远的农村学校),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要通过学识水平、教学艺术和心灵沟通等方式建立。教师要与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原因是很少有学生会坦诚地把内心的一些想法和看法告诉老师。虽然现在的学生不“怕”老师,但是在学生的心目中,老师还是很能教训人的。师生之间似乎还存在着不是人为的无形隔阂。
笔者以前的一位同事,那时在担任初二年级的班主任,他的工作很出色,班级管理的井井有条,他也以擅长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而小有名气。某天有个调皮的男生在一位科任的课堂上与另几名同学搞小动作,课后被叫到办公室接受训导和沟通思想。当这位班主任讲完了自己的道理,最后问那个学生:“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那个学生说:“老师,其实你根本不知道咱们班有些同学一天都在想些啥。”这位班主任听到这句话,先是一愣,然后问那个学生:“你能告诉我吗?”那个学生摇了摇头就一言不发了。这件事情,让这位班主任陷入了许久的沉思和反思。类似这样的事例还有许多,由此看来,教师能真正走入学生的内心世界并不是容易的,自认为能与学生打成一片的教师,也仅仅是表面的“一片”而已。甚至陷入自我迷惑的误区,反而影响对学生的理性的教育。
其实,师生平等相处的主动权是在教师手里,教师只要有耐心、爱心和细心,多从理解学生的角度看问题,并给予适当的心理疏导和引导,师生之间的隔阂是能够减少或尽可能消除的。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要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真正以良师益友的心态与学生交流,学生才会从心里接纳老师。当然了,教师与学生要想成为无话不谈的“朋友”是不可能的,能够了解学生一些学习或生活上的思想动态,并以恰好的方式方法,促进了学生学习和生活积极而健康的发展,就是教师起到了对学生平等而不放松作用。
如今的教育环境和现实,要求教师与学生平等地工作和学习,教师平等地对待学生,尤其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确实能够激发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热情,但是,教师决不能仅仅为了(或以此为借口)平等对待学生,而放松了对学生的要求,比如学生应该做的作业必须要做,应该完成的各项学习任务和班级任务必须要完成……再比如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标准的行为养成教育,一旦放松了要求,以学生为本的“根本”就是去了意义。对于教师而言,教书只是一种过程,有效地育人,才是工作的目的和结果。
三、对待中小学生应宽容而不放任
我们都知道“有容乃大”的道理,在对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中,教师在适当的时机对某些事件需要有适度的宽容,这种宽容是一种有原则的关爱。学校教育的过程既是谋求学生知识和能力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正确规范其思想和行为的过程。
笔者曾经参观过某地一所知名的“窗口”小学,在课间的时候,看到小学生们闭口不言地在走廊里都是右侧通行,而且都是两手背在身后。赞许其井然有序的同时,却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让学生在走廊里不大声喧哗而有序地行走,是正常的教育管理,但为什么要让学生都背着双手呢?“要背着双手在走廊行走”这种对学生的行为规范,就谈不上合理的宽容。
没有人反对“宽容也是一种修为”的思想观念,而没有涵养的人怎能懂得宽容别人。在
没有宽容教育的环境中长大的孩子,怎能有博大的胸怀?中小学生的不良习气是必须要矫正的,偶尔的顽皮何必桎梏。
现在一些农村初中学校的课堂上,有一种惯性现象,就是初一的学生抢着回答问题;初二的学生少数自愿回答问题;初三的学生不愿回答问题,这种现象仅仅是课堂教学模式是否彻底改革造成的吗?
以学生(孩子)为本不只是学校单方面的事情,学校、家庭和社会要形成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才能最大化地发挥好育人的功能。不论前一段时间在媒体上热议和争议的“虎妈”、“猫爸”还是“狼爸”,其实都只是对教育方式的观念不同而已,个例不能代表整体,但个例也不一定毫无道理。
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中国‘十一五’期间青少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少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中指出,‘十一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五年青少年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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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将进一步增加。”当某些惩戒被等同于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和家长似乎就找到了制约学校和教师的手段(把柄)。社会上的口诛笔伐已经让教师(尤其广大的农村教师)在管理学生时畏首畏尾了。而“一味的赏识教育,使学生目空一切,骄傲自满,听不进任何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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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见,经不起任何挫折和打击。”马卡连柯曾经说过“合理的惩罚制度有助于形成学生的坚强性格,能培养学生的责任感,能锻炼学生的意志和才能,能培养学生抵制引诱和战胜引诱的能力……”
对学生的宽容不等于不认真管理,更不等于不加强教育,新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明确要求教师对学生要“严慈相济”。在国家没有明文界定以什么标准来惩戒严重违纪中小学生的今天,对待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顽劣学生,是否应该在不违反某些法律法规条文的要求下、在不违背以学生为本的人性的原则下,对其进行“先谋后勇”的惩戒,比如让其写深刻的检讨、在教师带领下的劳动教育等等。学生在教育管理中的成长,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不放任就是不降低学生学会文明做人的底线。处在心理和生理成长关键时期的中小学生,如果不懂得道理学会文明做人,将来走入社会就可能作孽。学生道德品质的缺失,一部分原因是作为教师(或家庭中的家长)以学生(孩子)为本的教育缺失,或者说没有真正实际而有效地做到以学生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