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驻县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意见》、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健康、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依法监管,不断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农民自觉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强化部门职能。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销售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集体供餐单位和餐饮企业的农产品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加工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
全的监督检查;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畜禽屠宰活动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各镇政府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管理工作,按照“有机构承担职责、有具体人员承担监管任务、有检测服务手段、有监管经费支撑”的要求,重点强化监管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提高监管服务能力。
(二)积极推进建站。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意见》(农科教发?2009?7号)要求,将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纳入农技推广体系建设,依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建设。鼓励产业集中度高且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合作社、生产企业、基地及生产大户单独建站。
三、目标任务
通过改革和建设,结合农业执法体系创新,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真正发挥好基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的作用,要求年底前全县所有镇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改革挂牌任务,同时,将机构、编制、人员、仪器设备配备到位,并逐步落实建设任务,完善监管服务设施,确保做到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立“×××农产品质量安
全检测中心”,隶属农委的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人。各镇要从乡镇事业编制中调剂×名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增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标牌,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鼓励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检测室,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在农产品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及生产大户建立检测室,实行产地准出制度,作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延伸和补充。
(二)明确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职能。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属公益性、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是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能主要是:负责本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活动指导、监督;定期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和诚信守法意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示范,推广农民群众看得懂、会使用的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普及科学种养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承担对种植、养殖过程的督导巡查工作,重点对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防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流入生产环节,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档案记录;对产地农产品进行快速检验检测,协助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