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音乐感教学法对我国音乐教育的借鉴意义
综合音乐感教学法 综合音乐感教学法是产生于美国本土的一种教学法。它是根据著名的《曼哈顿维尔音乐教学大纲》中的“螺旋形上升素质培养大纲”而开设的课程,最初是作为专业音乐学习的一门课程(包括7个方面的素质培养:乐音、节奏、旋律、和声、曲式、调性、结构。音高、音色、力度都包括在乐音内)。后来推广到非专业的音乐教育领域,而且发现在中小学音乐教育中使用该教学效果更好。由于该教学法着重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美国人又直接称之为“发掘创造力教学法”。
美国综合音乐感教学法是通过构成音乐共同性因素进行音乐教育的一种总体的综合性教学方法,属于学科综合性的音乐教育范畴。它包括音乐共同性因素原则、音乐实践性原则、综合性教学三大原则。该方法是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福特基金会赞助的音乐教育研究项目“当代音乐教育计划”研究成果之一。 综合音乐感教学法的基本内容有如下几条:(1)教学思想。彻底改变以传授知识、训练技能为主的传统教学法,通过自觉乐感的培养,发展人的创造性思维,以适应新的工业革命浪潮。(2)教学内容。综合音乐史与音乐理论知识进行素质训练(5方面素质,16个周期)。(3)教学方法。以学生为中心,教师只是引导者,发掘学生潜在的创造力,帮助他们产生创造的欲望,实现
创造的结果。(4)课堂结构。自由探索,引导探索,即兴创作,有计划即兴创作,巩固概念(5个环节)。(5)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我国音乐教学现状
20世纪我国学校音乐教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初步建立了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管理、咨询、教研机构;中小学音乐课程开课率稳步上升;涌现出了大批中小学优秀音乐教师;引进学习了多种国外著名音乐教学法;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课外音乐活动。
但我们也认为,目前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本身存在诸多的问题:只关注音乐课程的外在价值,特别是辅德价值,而忽视音乐课程的内在和本质的价值――审美价值;只习惯于把音乐课程看做是学校教育的一种点缀,而漠视音乐教育在开发潜能、培养创造力、完善人格、美化人生等诸多方面的独特作用;把其他非音乐课程的目标和任务理解为使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或是把其他非音乐课程的目标和任务当做音乐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来理解,把教会学生掌握音乐教材上的知识技能看做是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目标本身,认为中小学音乐教育主要是为高一级专业音乐学院输送专业后备人才,因而培养音乐特长生是中小学音乐教育的主要目标,只注重音乐知识技能的传授与训练,而忽视学生在音乐方面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音乐兴趣爱好的培养;在音乐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往往采用没有突出音乐艺术特点
的、与其他学科相同的教学方法来进行音乐教学;在理论上,虽然今年来学者们也提出了许多音乐教学原则,但这些原则中大部分也同样没有突出艺术学科的特点,因而很难对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发挥出应有的指导作用。
总之,中小学音乐教学过分知识化、理性化。重教师的讲授,轻学生的参与体验;重教学的结果,轻教学的愉悦过程;重知识技能的教学,轻学生音乐实践活动的开展,教学模式单一,教学效果不好。以至于普遍出现这样的情形:几乎所有的学生都喜欢音乐,但却有相当一部分学生不喜欢上音乐课。 综合音乐感教学法的启迪和借鉴 (一)强调学生创造力的培养
心理学家皮亚杰指出:“教育的首要目标在于培养有能力创新的人,不是重复千人所做的事情。”综合音乐感教学法与奥尔夫教学法、柯达伊教学法、达尔克罗兹教学法都有一个共同点:教育思想的核心都是建立在培养学生的创造力上,让学生通过自己的个性化理解,展开想象的翅膀来领悟艺术作品的丰富内涵。 长期以来,我国的音乐教育注重的是唱歌、欣赏、器乐等方面,创作教学的内容相对较少,而音乐作为一门艺术,其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创造性,它在个体发展方面所表现出的最大优势之一也是培养个体的创造性,原有的音乐教学内容(唱歌、欣赏、器乐、乐理知识)虽然也包含了一定的音乐创作成分,也在一定程度上能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但由于音乐创作一方面有其自身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