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工程名称 龙岩市辖的漳平市、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县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项目 2 投标范围及顺序 龙岩市辖的漳平市更新调查面积为2955.5345平方公里、上杭2854.4948平方公里、武平2635.5968平方公里、连城2578.6695平方公里、永定县2226.8113平方公里。(按面积从大到小排序) 备注:以上面积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80坐标系控制面积,该面积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的面积。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丙级以上测绘资质,并经省国土资源厅发文确认 3 投标(概算)额 以各县(市)实际测算为准 辖区面积2500平方公里以上 480元/平方公里 辖区面积2000~2500平方公里 500元/平方公里 工程最高控制价*90% 4 工程最高控制价 5 工程最低控制价 6 工期要求 外业、内业9个月 7 投标有效期 为:3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8 投标保证金 交纳数额:人民币20000元 交纳时间:开标前缴入指定帐户 9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贰份,副本玖份
投标须知前附表(续)
项号 内容 规定 时间:2006年04月28日上午8时30分至2006年05月 12日下午5时(节假日照常报名) 地点: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龙岩市溪南路37号) 9 发放招标文件 10 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在读招标文件和自行踏勘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应于2006年05月13日17:00时前将投标疑问以书投标预备会(答疑会) 面形式传递至招标机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在2006年05月14日答疑。 联系人:吴榕平 传真:0597-2332901 时间:2006 年05月22日8时30分起 至2006 年05月22日9时30分止 地点: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开标会议结束后,随即进行评标,评标按以下顺序进行:漳平市、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县 11 投标文件递交 12 开标 13 评标 14 履行担保 中标人最迟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交工程总价8%的履约保证金 15 投标报名及资料费 1000元(事后不退)
第一部分 招标工程综合说明
一、工程概况说明
1.1工程名称:龙岩市辖的漳平市、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永定县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项目。
1.2作业区域:龙岩市辖的漳平市更新调查面积为2955.5345平方公里、上杭2854.4948平方公里、武平2635.5968平方公里、连城2578.6695平方公里、永定县2226.8113平方公里。
备注:以上面积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80坐标系控制面积,该面积作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的面积。
1.3招标人: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4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工程工作内容:
按照《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核实县、乡级行政界线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界; (2)调查国有农、林、牧、渔场土地使用权界线; (3)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与数据采集;
(4)建设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影像数据库; (5)编制土地利用现状相关图件;
(6)编制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土地分类面积数据与土地变更调查面积数据分析和衔接报告;
(7)编写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文字报告; (8)建立土地利用更新调查资料档案。
1.6招标工程量情况:漳平2955.5345平方公里、上杭2854.4948平方公里、武平2635.5968平方公里、连城2578.6695平方公里、永定县2226.8113平方公里的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内外业工作。
二、工程作业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1999)。
2.2、《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 1984年)。 2.3、《日常地籍管理办法〈农村部分〉(试行)》(国家土地管理局1992年)。 2.4、《全国土地分类(过渡期间适用)》(国土资源部 2002年)。
2.5、《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技术规定(试行)》(国土资源部 2003年)。 2.6、《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源部 2001年)。
2.7、《〈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的补充规定和说明》(国家土地管理局 1987年)。
2.8、《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5年)。 2.9、《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征求意见稿)》(国土资源部 2004年)。
2.10、《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国土资源部 2004年)
2.11、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1:10000比例尺地形图测绘、航天摄影、航空摄影、控制测量、数字化测图、扫描矢量化、要素分类与代码、图式、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字化测量等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12、《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规定》(2006)。
2.13、《福建省县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库规范》(试行)(省国土资源厅 2005年)
2.1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5]55号)。
2.15、有关土地变更调查、更新调查的文件、规定等。 三、其他技术要求
3.1配备满足工作的相应硬件设备(计算机、绘图仪、扫描仪等)。 3.2配备MAPGIS、ArcGIS等GIS软件。
3.3利用最新的航测资料制作的1:10000正射影像图,作为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外业工作基础图件,通过全野外调查,采用“内外业一体化”的作业方法,获取准确翔实的土地利用现状信息数据,确定土地的利用类型、权属、面积、分布状况,建立县级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影像数据库。 四、工程提交的成果资料
4.1 外业调查成果:
(1) 外业调查图幅接合图表 (2) 外业调绘原图 (3)外业调查记录手簿 (4)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5)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 (6)外业调查转绘的矢量化成果 (7)外业工作自检报告 4.2内业成果:
(1) 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影像数据库、元数据库 (2) 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3) 图件
① 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 ② 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 ③ 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图
(4) 数据统计表
①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汇总表 ② 耕地坡度分级面积汇总表 ③ 飞入地分类面积汇总表 ④ 争议地面积汇总表 ⑤ 土地统计台帐 ⑥ 土地统计簿一 ⑦ 土地统计簿二 ⑧ 土地统计簿三
(5)内业自检报告
4.3文字报告:
(1)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设计书 (2)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报告 (3) 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