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试剂盒(胶乳免疫比浊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检测人血清中抗链球菌溶血素“O”浓度。 1.1规格
a)试剂1:1×10ml,试剂2:1×20ml; b)试剂1:2×8ml,试剂2:2×16ml; c)试剂1:2×10ml,试剂2:2×20ml; d)试剂1:2×100ml,试剂2:2×200ml; e)试剂1:4×10ml,试剂2:4×20ml; f)试剂1:4×31ml,试剂2:1×20ml; g)试剂1:6×22ml,试剂2:1×20ml; h)试剂1:1×5ml,试剂2:1×10ml; i)试剂1:2×10ml,试剂2:2×15ml; j)试剂1:1×10ml,试剂2:1×15ml; k)试剂1:1×5ml,试剂2:1×7.5ml; l)试剂1:4×10ml,试剂2:4×15ml; 1.2 组成
试剂主要组分见表1:
表1 试剂主要组分
组分 试剂1 试剂2 2.1 外观
外包装完整无破损,标签清晰;试剂1应为无色或淡黄色透明溶液;试剂2应为乳白色溶液。 2.2 净含量
应不低于试剂瓶标示装量。 2.3 试剂空白
在572nm处测定试剂空白吸光度,应<1.5。
组成 Tris缓冲液(pH 6.0~9.0) 链球菌溶血素“O”抗原致敏的胶乳微粒 浓度 12mmol/L 适量 2.4 分析灵敏度
测定浓度为1000U/ml的样品,吸光度变化(ΔA)应不低于0.047。 2.5 线性
2.5.1在[20,1200]U/ml范围内,线性回归的相关系数应不低于0.990; 2.5.2测试浓度[300,1200]U/ml的样品,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5%;测试浓度[20,300)U/ml的样品,绝对偏差应不超过±45U/ml。 2.6 重复性 2.6.1 批内重复性
变异系数(CV)应不超过5%。 2.6.2 批间差
对同一份样品进行重复测定,相对极差(R)应不超过10%。 2.7 准确度
与电化生研株式会社的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试剂盒(胶乳增强免疫比浊法)进行对比试验,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75;测试浓度[300,1200]U/ml的样品,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5%;测试浓度[20,300)U/ml的样品,绝对偏差应不超过±45U/ml。 2.8空白限
试剂空白限为20U/ml。 2.9 稳定性
原包装试剂在2℃~8℃条件下有效期为18个月,取到效期后6个月内的试剂盒检测,应符合本技术要求2.1、2.3、2.4、2.5、2.6.1、2.7、2.8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