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
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林业管理
【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4]62号 【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03 【实施日期】2014.1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赣府厅发〔2014〕62号 2014年12月3日)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4〕2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发展方针,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科学防控,加强能力建设,健全管理体 1 / 2
系,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公众防范意识,为秀美江西建设、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
会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体系全面建成,防治检疫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三)构建及时准确的监测预警体系。各地要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设立林业有害生物灾情公众报告平台,严格执行林业有害生物应急周报和月报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组织专家定期会商,努力提高短期灾害预报预警水平,做到及时监测、准确预报、主动预警。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测报点建设,突出抓好庐山、井冈山、三清山、龙虎山、武功山、九连山以及其他重点预防区的监测预警。不断拓展监测网络平台,加快建立人工、引诱等为主的地面监测和无人机等为主的空中监测相结合的立体监测平台。落实普查制度,组织实施好每5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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