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卡尺校准作业指导书
编号:Q/JZ001—2005(A/O) 1、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分度值为0.02,0.05,0.01mm,测量范围上限到2000mm通用卡尺的校准。 2、引用文件
本作业指导引用下列文件:
JJC 30—2002 通用卡尺检定规程 3、校准条件
(1)校准室内温度(20±5)℃。 (2)校准室内温度不超过80%RH。
(3)校准前,应将被校卡尺及量块等校准用设备同时置于平板或朩桌上,其平衡温度时间见表1的规定。
表1 平衡温度时间
测量范围/mm ≤300 >300~500 >500~2000 平衡温度时间/h 置于平板上 1 1.5 2 置于朩桌上 2 3 4 4、技术要求
(1)零值误差
通用卡尺量爪两测量面相接触(深度通用卡尺的主标尺基准面和测量面在同一平面)时,由表上的“零”标记和“尾”标记与主标尺相应标记应相互重合。其重合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零”标记和“尾”标与主标尺相应标记重合度
分度值 0.02 0.05 0.10 “零”标记重合度 ±0.005 ±0.010 “尾”标记 重合度 ±0.010 ±0.020 ±0.030 (2)示值变动性
带表卡尺不超过分度值的1/2;数显卡尺不超过0.01mm。 (3)示值误差
应符合表3的规定。带深度测量杆的卡尺,深度测量杆在20mm点的示值误差应不超过1个分度值。
表3 通用卡尺的示值误差
分度值(分辨力) 测量范围 0~150 ±150~200 ±200~300 ±300~500 ±500~1000 ±1000~1500 0.02 ±0.02 ±0.03 ±0.04 ±0.05 ±0.07 ±0.10 0.05 0.10 允许误差 ±0.05 ±0.08 ±0.10 ±0.15 ±0.10 ±0.15 ±0.20 ±1500~2000 ±0.14 ±0.20 ±0.25 5 校准方法 (1)零值误差
移动通用卡尺的尺框,使通用卡尺的量爪两外测量面接触,分别在尺框紧固和松开的情况下,用目力观察“零”标记和“尾”标记与主标尺相应标记的重合度。必要时,用工具显微镜校准。
对于深度通用卡尺,将尺框基准面与尺身测量面同时与平板接触。 (2)示值变动性
在相同条件下,移动框,是电子数显卡尺或带表卡尺两外测量面接触,重复测量10次并读数。示值变动性以最大与最小读数的差值确定。
(3)示值误差
用3级或5等量块校准
受校点的分布:对于测量范围在300mm内的卡尺,不少天均匀布3点,如测量范围为(0~300)mm的卡尺,其受校点为101.30,201.60,291.90mm,或101.20,201.500,291.80mm;对于测量范围大于300mm的卡尺,不少于均匀分布6点,如测量范围为(0~500)mm的卡尺,其受校点为80,161030,240,321.60,400,491.00mm,或80,161.20,240,321.50,400,491.80mm。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可以适当增加受校点位。
校准时每一受校点应在量爪的里端和外端两位置校准,量块工作面的长边和卡尺测量面长边应垂直.
对于测量范围大于1000mm的卡尺,校准时卡尺支放状态分为量爪平放和立放两种。平放:第一支点在主标尺零标记外侧50mm以内,第二支点在尺框内侧100mm以内,第三支点在测量上限标记外侧50mm以内。立放:用上述第一、二支点,当尾部发生偏重时在第三支点处加辅助支撑。所用三个支点应等高。
对于深度通用卡尺,校准 时按受尺寸依次将两组同一尺寸的量块平行放置在1级平板上,使基准面的长边和量块工作面的长边方向垂直接触,再移动尺身,使其测量面和平板接触。校准时,量块应分别置于基准面的里端和外端两位置校准。
示值误差的校准应在螺钉和松开两种状态下进行。无论尺框紧固与否,卡尺的测量和基准面与量块表面接触应能正常滑动。接触时,有微动装置的应使用微动装置。各点示值误差以该点读数值与量块尺寸之差确定。
刀口外量爪示值误差的校准方法同上。校准时,量块处于刀口外量爪的中间位置。 对于带有深度测量杆的卡尺,深度测量杆校准时,用两块尺寸为20mm的量块置于1级平板上,使尺身测量面与量块接触,伸出测量杆测量面与平板接触,然后在尺身上读数。
6 校准结果处理
各面误差均符合4.1,4.2规定的通用卡贴上《校准合格证》,并给出下次校准时间;不符合4.1,4.2规定的通用卡尺,应报修或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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