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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爆炸场所安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10
《爆破安全规程》 GB6722-2011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通则》 《民用火工品储存库治安防范要求》 《民用炸药库安全规范》
第一章 术语和定义
(1)爆破作业
利用炸药的爆炸能量对介质作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作业。
(2)爆破作业单位
持有《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从事爆破作业的单位,分非营业性和营业性两类。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为本单位的合法生产活动需要,在固定区域内自行实施爆破作业的单位;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项目的单位。
(3)爆破技术人员
指具有爆破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并通过培训、考核,获得从事爆破工作资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4) 爆破作业人员
指从事爆破作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安全员和保
管员。
(5) 爆破有害效应
爆破时对爆区附近保护对象可能产生的有害影响。如爆破引起的振动、个别飞散物、空气冲击波、噪声、水中冲击波、动水压力、涌浪、粉尘、有害气体等。
(6)爆破作业环境
爆破作业环境泛指爆区及周围影响爆破安全的自然条件、环境状况。
(7) 岩石爆破
利用炸药爆炸能量破碎岩石的技术。 (8) 露天爆破
在地表进行的岩石爆破作业。 (9) 地下爆破
在地下(如地下矿山,地下硐室,隧道等)进行的岩石爆破作业。
(10) 浅孔爆破
炮孔直径小于或等于50mm,深度小于或等于5m的爆破作业。
(11) 深孔爆破
炮孔直径大于50mm,深度大于5m的爆破作业。 (12)复杂环境爆破
在爆区边缘100m范围内有居民集中区、大型养殖场或重要设施的环境中,采取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实施的爆破作业。
(13) 掘进爆破
井巷、隧道等掘进工程中的爆破作业。 (14) 硐室爆破
采用集中或条形硐室装药药包,爆破开挖岩石的作业。 (15) 定向爆破
采用硐室或深孔装药,使爆破岩石按预定方向运动并堆积在设定范围之内的爆破作业。
(16) 水下爆破
在水中、水底介质中进行的爆破作业。 (17) 高温岩石爆破
炮孔孔底温度高于60℃的爆破作业。 (18) 预裂爆破
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前起爆,从而在爆区与保留区之间形成预裂缝,以减弱主爆孔爆破对保留岩体的破坏并形成平整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19) 光面爆破
沿开挖边界布置密集炮孔,采取不耦合装药或装填低威力炸药,在主爆区之后起爆,以形成平整的轮廓面的爆破作业。
(20) 延时爆破
采用延时雷管使各个药包按不同时间顺序起爆的爆破技术,分为毫秒延时爆破、秒延时爆破等。
(21) 单段爆破药量
采用延时爆破技术分段爆破时,每段爆破的炸药总量。 (22) 拆除爆破
采取控制有害效应的措施,按设计要求用爆破方法拆除建(构)筑物的作业。
(23) 聚能爆破
采用聚能装药方法进行的爆破作业。 (24) 金属爆破
利用炸药爆炸能量破碎、切割金属的作业。 (25) 爆炸加工
利用炸药爆炸的瞬态高温和高压,使物料高速变形、切
断、相互复合(焊接)或物质结构相变的加工方法。包括爆炸成形、焊接、复合、合成金刚石、硬化与强化、烧结、消除焊件残余应力等。
(26 )地震勘探爆破
利用震源药包爆炸在地层中激起地震波,进行地质构造勘探的爆破作业。
(27) 煤矿许用炸药
经有关部门批准,允许在煤矿矿井中使用的炸药 (28) 现场混制炸药
将炸药的不同组份分别储存在混装炸药车的不同容器中运至爆破现场,再将各组份混合成可流动的炸药,并通过输送螺旋或泵送入炮孔中的作业。
(29) 预装药
大量深孔爆破时,在全部炮孔钻完之前,预先在验收合格的炮孔中装药或炸药在孔内放置时间超过24小时的装药作业。
(30) 爆破器材
工业炸药、起爆器材和器具的统称。 (31 )起爆方法
利用起爆器材激发工业炸药爆炸的方法。 (32) 起爆网路
向多个起爆药包传递起爆信息和能量的系统,包括:电雷管起爆网路,导爆管雷管起爆网路、导爆索起爆网路、混合起爆网路和电子雷管起爆网路等。
(33) 盲炮
因各种原因未能按设计起爆,造成药包拒爆的装药或部分装药。
(34) 爆破振动
指爆破引起传播介质沿其平衡位置作直线或曲线往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