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的建设单位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提前使用竣工未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仍可就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主张权利。
质量问题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无论何时都应将工程的质量安全牢牢放在第一顺位,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问题也势必是《建筑法》修订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我国的《民法典》即将施行,但《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并未涉及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的发包人责任问题,亟需《建筑法》对此予以完善,做好相应的法律衔接工作,为行业发展打下新基础,为国民经济的平稳增长保驾护航。
《建筑法》对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应予规制
法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的建设单位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提前使用竣工未验收的工程,建设单位仍可就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主张权利。质量问题是建设工程的生命线,无论何时都应将工程的质量安全牢牢放在第一顺位,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问题也势必是《建筑法》修订工作的重点与难点。我国的《民法典》即将施行,但《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并未涉及工程未经验收提前使用的发包人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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