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概念
一、行为与法律行为的界定
法律行为: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1)社会意义(2)法律性 (3)意志性
法律行为的结构
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或法律解释确定的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 一、法律行为的内在方面
1、动机:直接推动行为人去行动以达到一定目的的内在动力和动因。 2、目的:人们通过实施行为以达到一定结果的主观意图。 3、认知能力:人们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 (1)认识错误。
第一,手段认识错误:毒药、枪。
第二,对象认识错误:深夜入室床上刺人、深山老林猎人向一群羊开枪、因误欲奸男人等。 第三, 法律认识错误:网上跳脱衣舞、安乐死等。 (2)无认识能力。
二、法律行为的外在方面
1、行为:人们通过身体或语言或意志表现与外在的举动。
2、手段:认为为实现预设的目的而实施一定行为所采取的各种方式方法。 3、结果:人们通过实施行为所引起的社会影响。
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 一、法律行为分类的标准 二、法律行为的具体分类
(一)依行为主体的性质和特点分类
1、依行为主体的特点,分为个人行为、集体行为、国家行为 2、依主体意思表示形式,分为单方行为、多方行为 3、依主体参与行为的状态,分为自主行为、代理行为 (二)依行为的法律性质分类
1、依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内容要求,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2、依行为具有公法性质还是私法性质,分为公法行为、私法行为 (三)依行为的表现形式和相互关系分类
1、依行为的表现形式,分为积极行为、消极行为 2、依行为的主从关系,分为主行为、从行为 (四)依行为的构成要件分类
1、依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分为表示行为、非表示行为
2、依行为成立是否需要特定法律要件,分为要式行为、非要式行为 3、依行为的有效程度,分为完全行为、不完全行为
法律关系
概念和分类
一、法律关系释义
(一) 概念:法所构建调整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通常由主体、内容与客体三要素组成。 (二)特征:
(1)是由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2)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3)由国家强制力保障 二、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依发生方式
调整性法律关系:已经存在 创设性法律关系:后才出现
(二)依法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的地位
纵向法律关系:不平等主体间,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具有强制性,既不能随意转让,也不能任意放弃。
横向法律关系:平等主体间,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一定程度的任意性。 (三)依法律主体的数量 双边法律关系:特定双方
多边法律关系:三个或三个以上 (四)依法律关系间因果关系 第一性法律关系:基础 第二性法律关系:补救
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一、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概念: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个人或组织。 (二)种类:个人、组织、国家
(三)资格:公民和法人要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的法律资格。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
①根据享有权利能力的主体范围:分为一般权利能力和特殊的权利能力
②按照法律部门:分为民事权利能力、政治权利能力、行政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诉讼权利能力等
(2)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①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有两个标准:一是能否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二是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②根据其内容不同分为权利行为能力、义务行为能力和责任行为能力
③一般都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关系是:有权利能力的人不一定有行为能力,而有行为能力的人一定有权利能力。
二、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概念:法律关系主体发生权利义务联系的中介,是法律关系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影响、作用的对象。它一般指物质财富、智力成果、人身利益和行为结果等。 (二)特点:
(1)客观性 (2)可控性 (3)有用性
(三)种类:
(1)物 (2)人身、人格 (3)行为:作为:抚养、表演、施工等
不作为: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 (4)精神产品:著作、商标、专利
法律事实
概念 :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或现象。 一、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条件
(一)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依据
(二)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二、法律事实的种类
(一)依是否以人们意志为转移
A法律事件: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B法律行为:法律规范规定的,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人的行为可以分为善意行为、合法行为与恶意行为、违法行为 (二)依存在形式
肯定式法律事实:存在才引起 否定式法律事实;不存在才引起 法学上,人们常常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称为“事实构成”。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释义
一、法律责任的语义 (一) 责任的词义 (二)法律责任的定义
学说:否定评价说、不利后果说、特殊义务说
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因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三)法律责任的本质:学说:道义责任说、社会责任说、规范责任说 结论:法律责任的本质属性主要体现在:
(1)法律责任是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或社会集团依据法律标准对行为给予的否定性评价。 (2)法律责任是自由意志支配下的行为引起的合乎逻辑的不利法律后果。
(3)法律责任是社会为维护自身生存条件而强制性地分配给某些社会成员的负担。 (四)法律责任(与道义责任或其他社会责任相比),法律责任有两个特点: (1)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 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一)概念:认定法律责任时必须考虑的条件和因素。 (二) 要素:
(1)责任主体:因违反法律、违约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 (2)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法律责任的核心构成要素,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3)损害结果: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侵犯他人或社会的权利和利益所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4)主观过错: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或违约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 注:某些法律责任的构成仅要求这四个方面中的若干要素而非全部。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
①承担责任的主体:自然人责任、法人责任、国家责任 ②责任程度呢内容:财产责任、非财产 ③责任的承担程度:有限责任、无限 ④责任实现形式: 惩罚性责任、补偿性
⑤引起责任的法律事实与责任人的关系:直接责任、连带责任、替代责任 ⑥法律实践中最基本的分类为根据法律责任的类型: (1)民事法律责任 (2)刑事法律责任 (3)行政法律责任 (4)违宪责任
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
一、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涵义
(1)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对因违法、违约或法律规定的事由而引起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认定、追究、归结以及减缓和免除的活动。
(2)归责: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
注:责任是归责的结果,但归责并不必然导致责任的产生。不同的法律责任具有不同的责任构成要件。责任的成立与否,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及其后果是否符合相应的责任构成要件。 二、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的原则:
(1)责任法定原则:1.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2.不得溯及既往。
(2)因果联系原则:1.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关系,2.主观意志与行为之间的关系。
(3)责任与处罚相当原则:1.责任的性质与违法行为的性质相当,2.责任轻重与违法行为情节相当,3.责任轻重与主观恶性相适应。 (4)责任自负原则:禁止株连。
法律责任的承担
一、法律责任承担与法律责任的实现 二、法律责任承担的方式
(1)惩罚:即法律制裁,国家强制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实施制裁的责任方式。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违宪制裁
(2)补偿:通过国家强制力或当事人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不作为形式弥补或赔偿所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式。 民事补偿、国家赔偿
(3)强制:国家通过国家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责任方式。 对财产的强制:强制扣缴、强制拆除。 对人身的强制:强制戒毒、强制传唤。
法律责任的竞合: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责任同时产生,而这些责任之间又存在相互冲突的现象。特点:同一主体、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数个法律责任之间相互冲突、不能相互吸收
三、法律责任的减轻与免除 (一)概念比较
A免责:以法律责任的存在为前提,指虽然违法者事实上违反了法律,并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但由于法律规定的某些主客观条件,可被部分或全部免除法律责任。——存在被免除
B不负责任(无责任):虽然违法者事实上或形式上违反了法律,但并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故没有法律责任。——自始不存在 (二)免责的条件和方式 1.时效免责 2.不诉免责
3.自首、立功免责 4.补救免责
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 6.自助免责 7.人道主义免责
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 (一)惩罚
惩罚——法律制裁,指国家通过对责任主体的人身、财产和精神利益进行强行剥夺而实现法律责任的手段。
法律制裁是实现法律责任的最为严厉的方式,在数量上可以大于法律责任主体所造成的损害。 法律制裁一般分为如下四类: (1)刑事制裁 (2)民事制裁 (3)行政制裁 (4)违宪制裁 (二)赔(补)偿 赔(补)偿是当事人自行或者通过国家强制力要求责任主体以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弥补或者赔付所造成的损失的法律责任实现方式。 一般来说,赔偿用于过错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而补偿用于无过错的情况下所造成的损害。 赔(补)偿主要表现为财产上的补偿或赔偿,包括民事赔(补)偿和国家赔偿两种。 (三)强制
强制是国家通过强制力迫使不履行义务的责任主体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实现方式,主要体现在行政法律责任和诉讼法律责任的实现中。通过强制,可以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义务,从而实现权利人的权利。强制包括对人身的强制和对财产的强制,前者如拘传,后者如强制划拨、强制扣缴、强制拆除等。
法与秩序
秩序的释义 一、秩序的概念
(一)概念: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变化的规律性现象。 (二)特征:一致性、连续性、稳定性 二、几种主要的秩序观
(1)等级结构秩序观:柏拉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