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酸激酶同工酶MB测定试剂盒(免疫抑制法)
适用范围:本试剂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肌酸激酶同工酶的活性。 1. 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1.1型号
试剂1:3×40mL,试剂2:1×30mL 试剂1:1×60mL,试剂2:1×15mL 试剂1:3×60mL,试剂2:1×45mL 试剂1:9×60mL,试剂2:3×45mL 试剂1:3×80mL,试剂2:1×60mL 试剂1:6×80mL,试剂2:2×60mL 试剂1:1×540mL,试剂2:1×135mL 试剂1:2×52mL,试剂2:2×13mL(2×200tests) 试剂1:24×4.6mL,试剂2:12×2.5mL(400tests) 产品组成:
试剂 成分 咪唑(imidazol) EDTA 试剂1 醋酸镁 D-葡萄糖 NADP 110mmol/L 2.08 mmol/L 10.4 mmol/L 20.8 mmol/L 2.08mmol/L 浓度
ADP AMP N-乙酰-L-半胱氨酸 Pentaphosphate 己糖激酶(HK) G-6-PDH 抗人CK-M 咪唑 EDTA 试剂2 醋酸镁 肌酸磷酸 2.1 外观
2.08mmol/L 5.2 mmol/L 20.8mmol/L 10.4mmol/L >3120U/L >2080U/L 抑制2000U/mL CK-M 110mmol/L 2.08 mmol/L 10.4 mmol/L 31.2 mmol/L 2.1.1 试剂1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混浊,无未溶解物。 2.1.2 试剂2为无色透明液体,无混浊,无未溶解物。 2.1.3 标签内容清晰,字迹牢固不易脱落。 2.2 试剂装量
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3 试剂空白
2.3.1 试剂空白吸光度
A≤0.600(光径1.0cm,340nm 波长)。 2.3.2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 ΔA/分≤0.010。
2.4 分析灵敏度
测定150U/L样本,吸光度变化在0.010/分~0.030/分范围内。 2.5 线性区间
2.5.1 [5,1000]U/L(37℃)。在规定的线性范围内,测定值与样本浓度值的相关系数(r)应不低于0.990。
2.5.2 [5,50]U/L范围内,线性绝对偏差应不超过±5U/L;(50,1000]U/L范围内,线性相对偏差应不超过±10%。 2.6 精密度 2.6.1 重复性
变异系数CV≤5.0%。 2.6.2 批间差
批间相对极差≤6.0%。 2.7 准确度
相对偏差在±10%范围内(测试国际参考物质(ERM-AD455/IFCC)) 2.8 稳定性
原装试剂2℃~8℃保存,有效期12个月,有效期满后2个月内测定结果应符合2.1、2.3、2.4、2.5、2.6.1、和2.7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