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之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之立井信号工操作规程
1、 信号工必须经技术、安全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提前30分钟到达工作岗位,若接班人员不来,交班人员不能走,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班(组)长及车间领导。
3、 必须按规定迅速、准确、清楚地发出信号,不准用电铃当电话用,保证电话、电铃、信号指示畅通,红外线遥控器、按钮灵敏可靠,发现问题,要立即找电工修理,否则不准提升。
4、 升降人员或运送爆炸物品及材料时,不符合《乘罐规定》安全要求时,要严禁发升降信号。
5、 对升降信号一定要打准、打清,如没有听清楚,要反问一下,弄清后再打。严禁叫别人代替打信号;禁止盲目按信号,不准放无关人员进入信号室内。
6、 信号工必须严格执行《乘罐规定》,绝对不准私自发送升降信号,发送信号必须得到大门工的同意。信号工必须执行大门工安全操作规程。
7、 信号工必须严格遵守提升系统检修安全规程。
8、 跟罐信号工必须做到:
(1)升降人员、检修和检查时,信号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罐内两侧的安全门应由乘罐信号工负责开、关,罐笼到各中段必须停稳、信号熄灭后方可让乘罐人员下罐;信号未熄灭前,禁止任何
人员走出罐笼。
(3)执行信号已经发出,信号工要严守罐笼门,严禁任何乘罐人员上下罐笼。
(4)乘罐的人员全部进入罐内,放下罐笼门,信号工才能发出去向;待信号工关好安全门,进入罐笼放下罐笼门后,方可发出执行信号;
⑸禁止罐笼同时升降人员和物料;升降爆炸材料时,应有专人监护;
(6)有权制止罐笼内人员打闹。
(7)跟罐信号工在罐笼到站停稳后要负责打开罐帘,确保罐帘挂好后方可允许乘罐人员上下。
9、 每次提升或下放物料、设备及设施时,必须检查罐笼阻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