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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下spv项目公司经营中回购形成收入涉税问题探析
作者:岳慧君
来源:《财会学习》2024年第22期
摘要:随着ppp项目大量进入运营移交回购阶段,税务筹划要考虑项目的周期长、实际业务在后期的不确定性等复杂问题,同时还要降低税收成本对项目的重大影响,既有利于政府财政合理支出又保证项目公司成本收回和股东方利益诉求,依据现行税收法规正确理解运用好各税种优惠政策并降低税收风险。本文着重从企业角度分析spv项目公司在经营中回购形成收入涉税问题,并提出对应解决策略。
关键词:ppp模式;spv项目公司;回购收入;涉税处理 引言
spv项目公司设立是基于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为实现提供某种公共服务或产品而达成的长期合作关系,为固化明确彼此的权利义务且顺利实现目标而成立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主要经营对象是在ppp模式下即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的合作过程,在保障公共资源建设的同时缓解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也让社会闲置资金得到有效利用。截至2024年9月,财政部和社会资本中心发布数据显示,综合信息平台ppp模式项目库在库项目9248个,投资额达到14.06万亿,其中市政工程项目占比37.11%。2017年至今项目入库和项目落地持续稳步上升,ppp模式也逐渐成为城市建筑基础设施行业主流模式,伴随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爆出spv项目经营中存在的税收问题及许多争议,今着重同大家探讨下经营中回购形成收入涉税问题。 一、spv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涉税问题 (一)制度缺失引起税务规则口径不一
截至目前,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针对spv公司经营中回购形成的收入对应何种行业税收政策没有统一制度规范,公开可以查询到关于BOT模式运行的ppp项目适用税率问题屈指可数,个别省份国税局给予了相关解释,每个省份在解释中基于本省份其他相关政策的关联给予差异性、笼统性等不同的解读,并且各部委之间关于管控职能划分方面也出现相互矛盾冲突现象,造成项目公司在后续经营管控方面存在诸多盲区,税务操作埋下了重大风险。 (二)会计核算方法对税务处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