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给排水部分
资料.
住宅项目技术标准 . .. .
目 录
1. 室外给水排水 ...................................................................................................................... 3 2. 室给水排水 .......................................................................................................................... 3 3. 室燃气 ................................................................................................................................. 7
. 资料.
. .. .
1. 室外给水排水
1) 分期开发的项目中,应考虑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设计跟分期验收的需求,如为先期开发地块服务
的给排水及消防机房或设备不应设在后期开发的地块。
2) 室外雨水管道布置应按管线短、埋深小、自流排出的原则确定,占地面积较大的小区可分多个
市政接口排出雨水,不应将能自流排出区域的雨水收集到集水井后再排出或汇集到比市政道路标高低的区域后再排出。
3) 化粪池应设置在室外,位置要与建筑、景观配合确定,应设置在绿化带等远离小区主入口的部
位,化粪池外壁距建筑物外墙不得小于5米,且应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4) 给排水检修井尽量设于绿化带,避免设于主要道路上,单元门前避免设置各种检查井。
5) 室外给排水系统管材及连接方式按下表要求选取。
项目类型 给水管 消防管 污废水管 雨水管 中水管 管材 钢骨架塑料复合给水管(工作压力<1.0MPa) 电熔连接 连接方式 球墨铸铁给水管(工作压力≥1.0MPa) 承插法兰橡胶圈连接 硬聚氯乙烯(PVC-U)双壁波纹管 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 硬聚氯乙烯(PVC-U)埋地给水管 承插橡胶圈连接 承插橡胶圈连接 1. 室给水排水
1) 生活水泵房和消防水泵房的位置要布置恰当,不得布置在需要防振、安静的房间的上、下层及与
其毗邻的房间。如泵房毗邻区域为非噪音敏感区域,机房墙面及顶面不应设置隔音措施。泵房可设置普通支吊架,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橡胶垫减震,在管道穿墙、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措施。
2)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的卧室、
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 资料.
. .. .
3) 住宅的给水总立管、屋顶雨水立管、消防立管、采暖供回水总立管不应布置在套。管道不得挡
窗、挡门。公共功能的阀门、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部件,应设在共用部位。
4) 住宅低区的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5) 市政供水压力无法满足最低供水压力要求的多层住宅宜采用变频恒压供水方式。
6) 每户水表前的给水压力应经水力计算,但应符合下列要求:套用水点压力不宜大于0.2MPa,且
不应小于用水器具的最低工作压力。每户水表前的静水压力不应小于100KPa。当顶层为跃层时,表前的静水压力不应小于130KPa。不应大于0.35MPa。
7) 储水水箱应采用食品级SUS304的不锈钢材质,并且安全适宜储存饮用水。
8) 储水水箱应分成两格设置,便于清洗时不影响使用。水箱应设置液位计就地显示液位。
9) 生活饮用水池、水箱的贮水48h 不能得到更新时,应设置消毒装置。水池、水箱的溢流管出口
处应设防虫网罩。水池、水箱的人孔盖应加锁。
10) 给水泵房生活饮水水池(水箱)的上部,不得有污废管道穿越。
11) 给水支管的管径小于等于25mm 时, 其管道的水流速宜采用0.8~1.0m/s,热水支管的管径小
于等于25mm 时,其管道的水流速宜采0.6~0.8 m/s。
12) 生活给水系统中设置的减压阀应采用可调式减压阀,不应采用比例式减压阀。总立管上减压阀
前的管道不应兼做配水管(即减压阀前的立管不应接支管供水)。
13) 室给水管除特殊情况外不应在找平层敷设。卫生间给水管不应直接从门下槛或导墙根部穿设。
户给水管尽量穿梁安装,不影响室吊顶高度。
14) 给水管道不宜穿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如必须穿越时,应设置补偿管道伸缩和剪切变形
的装置。
15) 禁止采用不能分户计量、检修、更换的中央设备系统,如非分户储热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等,非
. 资料.
. .. .
分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禁止采用电辅助加热。
16) 如当地无强制规定,住宅生活排水应采用污废水合流系统,以节省投资。
17) 因检修较困难,卫生间排水不应采用降板同层排水方式(除卫生间隔层排水管敷设在下层住宅
卧室、起居室、餐厅、厨房等客户敏感位置的情况外)。
18) 禁止在住户地下室设置污水集水井和无直排系统的任何用水设施。
19) 下沉庭院的雨水集水井禁止采用用户单独控制的模式。
20) 排水管道不得穿越卧室。排水立管采用普通塑料排水管时,不应布置在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墙;
当必须靠近与卧室相邻的墙时,应采用橡胶密封圈柔性接口机制的排水铸铁管、双臂芯层发泡塑料排水管、螺旋消音塑料排水管等有消声措施的管材。
21) 设有淋浴器和洗衣机的部位应设置地漏,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构造无存水弯的卫生器
具与生活排水管道连接时,在排水口以下应设存水弯,其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22) 当洗衣机设在阳台时,其阳台设置的地漏可接纳洗衣机排水和飘进阳台的雨水,该地漏应设置
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的存水弯,洗衣机排水的立管应接至室外污水井。
23) 底层排水支管应单独排至室外检查井。
24) 地下室、半地下室中卫生器具和地漏的排水管,不应与上部排水管连接。应设置集水坑用污水
泵排出。
25) 住宅厨房和卫生间的排水立管应分别设置。
26) 阳台、雨棚应有组织地排水,且应与屋面排水分开设置。
27) 空调机的冷凝水和融霜水应设单独的立管并间接排放。
28) 四层及四层以上住宅,卫生间连接坐便器的污水立管,宜设置专用通气立管并隔层设连通管。
. 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