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钢件补焊工艺规程
1目的
为规范铸钢件的补焊工艺,特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铸钢件的补焊及其验收要求。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应按专用规程执行。 3 引用标准
DL/T3323 《金属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 GB5677 《铸钢件射线照相及底片等级分类方法》; 4 总则
4.1 需补焊的铸钢件,其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应符合相关技术文件规定。
4.2 对于铸钢件的缺陷,凡能采取一定技术措施,确保补焊质量的,一般允许补焊。只有当缺陷波及面广且无法去除干净或补焊不能保证质量时,才不允许补焊。有特殊要求的,按专用要求规程执行。 4.3 补焊应在铸钢件热处理后进行。
4.4 焊接方法为药皮电弧焊、手工钨极氩弧焊、熔化极气体保护焊等。
4.5 补焊工艺方法A
所谓补焊工艺方法A是指工件焊前预热,焊后整体进炉去应力退火的补焊法,也可称热焊(以下简称热焊)。 4.6 补焊工艺方法B
所谓补焊工艺方法B是指工件焊前预热,焊后只对铸件局部进行热处理的补焊法,也可称半热焊(以下简称半热焊)。
4.7 担任补焊的焊工,必须是经考试合格的。焊工所能从事的焊接
方法和焊接位置等,应与焊工合格证上考试合格项目相符。 4.8 补焊用焊接材料、焊接方法,应符合图样或工艺文件的规定。 4.8.1 药皮电弧焊焊条可按附录A选用。
4.8.2 采用其它焊接方法,应根据铸钢件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使用性能和工作条件选择相应焊接材料。
4.8.3 焊接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书。根据需要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发霉变质的焊条。 5 缺陷的去除(焊前准备)
5.1 目视检查和无损探伤方法,检查出的铸件缺陷,可采用碳弧气刨、机械加工或铲凿去除缺陷。
5.2 铸钢件碳弧气刨应符合铸钢件碳弧气刨工艺规范。
5.3 缺陷应去除干净,补焊坡口及其周围10mm范围的表面须打磨露出金属光泽。
5.3.1 补焊坡口用砂轮打磨,砂轮难于达到的地方,用旋转锉修磨。 5.3.2 在保证补焊质量和操作方便前提下,补焊坡口应尽量小,且坡口形状不应急剧变化,表面应平整,底部应平缓,不允许存在尖角。如图1。
5.3.3 对于穿透性缺陷,当缺陷的深度大于铸钢件壁厚的2/3时,可视为穿透性缺陷。穿透性缺陷在开焊接坡口时,应按照图2进行。焊接时应进行清根。
5.4 缺陷去除后,必须用磁粉探伤或着色探伤确认缺陷是否去除干净。
5.5 坡口表面及其周围存在的油、水和锈等污物应进行清理。 5.6 补焊前对重要铸件、重大缺陷,应记录其缺陷的大小及位置。 6 铸钢件的热补焊
6.1 毛坯、粗加工状态、半精加工状态的铸钢件采用热补焊。
铸钢件补焊工艺规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