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采煤监区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煤监区机械维修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采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必须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机械维修工,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 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熟悉所检修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使用范围、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严禁违章操作,搞好自主保安。 第3条 负责所辖范围内机电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负责定期检修,停产检修,严格执行包机制,责任到人。保证检修质量。 第4条 经常巡回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严禁隐瞒隐患及事故。 第5条 加强责任心,严防人身和机电事故,设备出现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积极进行抢修。 第6条 检修时,首先检查检修现场的安全状况,执行好停、送电制度,挂好停电积极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安全及业务技术水平。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监区机械维修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他人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
1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8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监区机械维修工罚款、扣分直至加刑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9条 采煤监区机械维修工对本监区机械设备维修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10条 未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能及时维修机械设备的,机械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 未及时发现机械设备隐患或未及时处理汇报机械事故的,机械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伤害或损失的,机械维修工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对于上述所负责任,根据情节轻重程度,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采煤监区机械维修工经济处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