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部门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职责
1、综合协调学院党政工作,组织贯彻实施党委、学院和上级的各项决定,并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工作。
2、负责草拟学院党务、行政的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材料,完成各项公文处理工作。
3、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4、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收集、处理和提供各种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编印《山西工院简报》。
5、协调草拟、审核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组织责任书的签订、督察和考核事宜。
6、根据有关会议规程,组织安排各种会议,作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负责学院会议室的管理。
7、负责学院资料室工作,并指导有关部门作好归档资料的整理、立卷工作。 8、负责学院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9、负责全院报刊的征订和收发工作。
10、负责院级领导的公务活动安排和日常事务的服务工作。 11、负责全院节假日、双休日总值班的安排和检查。 12、负责日常接待和来信来访,处理对外事务。
13、负责管辖车辆的管理、使用、维修,司机的管理教育。 14、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组织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重要会议精神。
2、制定学院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组织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检查各总支、支部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制度的情况和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
4、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开展“两先两优”创建活动。
5、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党组织的战斗力。
6、负责副科级(包括副科级待遇)以上中层干部任免的培养、选拔、管理和考核,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免手续。
7、负责党员统计和干部统计,完成年报工作。
8、按照党费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9、按照学院党委的安排,做好业余党校的各项工作。 10、认真落实统战政策,完成统战工作任务。 11、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三、离退休职工管理科职责
1、遵照中央、省委等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新时期老干部政策的宣传教育,结合我院实际,全面开展老干部工作。
2、组织离退休干部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经常了解,听取并如实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干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广大离退休干部的正当权益,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4、负责组织老干部体检、健康疗养工作,安排好离退休人员合理用车。开辟活动场所,开展有利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积极开展家访和组织节日慰问活动,经常了解离退休人员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妥善处理他们的有关问题。
6、根据财经制度,使用好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7、协助家属做好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丧事处理及善后事宜。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部职责
1、研究和制定全院师生员工理论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协同党委组织部门抓好党员教育,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以保证广大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3、负责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各部门政治理论学习的知道、检查、督促、考核工作,在教职工中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
4、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积极探索,不断加强、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5、负责指导全院宣传、文化工作,对广播、刊物、学术和娱乐活动等内容进行政治把关,把握学院内各类宣传媒体的正确舆论导向。
6、负责重大节日、纪念日、重要会议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日常宣传报道事宜。
7、完成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五、纪检监察室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协助党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2、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及下级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协助党委搞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3、研究和制定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反腐倡廉、遵纪守法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5、负责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撤销党员处分,对受处分党员进行经常性的考察、回访和教育
6、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检查有关校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大型基本建设、重大维修项目,从立项到决算进行全过程的监督。
7、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做好来信来访的查处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学院内经济实体、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离任审计,做好其它他部审计工作。
9、负责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完善和管理工作。 10、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检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六、院工会委员会职责
1、根据教育工会章程,负责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督查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决议。
2、发挥工会组织的纽带作用,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负责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三育人”活动。
4、积极发展会员,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组织工会小组开展工作。 5、负责工会会员的集体福利。
6、根据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7、办好职工之家,组织教职工开展业余文体活动。
8、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 9、完成学院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宜。
七、院团委职责
1、按照院党委的安排,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研究和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组织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理论素质;会同有关部门,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进行中国近代史、中共党史和国情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研究和不断改进思想政治
教育的方式方法。
4、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以营造良好校风、学风、教风和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5、以素质教育为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学生会等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6、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7、做好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加入党组织。
8、抓好基地建设,创建模范业余团校和标准化文化活动阵地,建设长效性的教育服务实践基地。
9、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各项有意义的活动。 10、完成上级团组织和院党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八、人事处职责
1、根据学院建设和发展规划,拟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增人计划,做好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调动工作;办理各部门人员调配等手续,做好人事管理日常工作。
2、协同教务处做好教师岗前培训、师德师风等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3、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做好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劳保等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抓好专业技术职务聘后管理。 5、做好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制订临时用工计划,办理临时工录用手续,协调各部门抓好临时工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
7、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承办教职工的参保事宜。 8、负责教职工人事、专业技术档案的管理。 9、做好教职工考勤、绩效考核等工作。
10、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办理教职工离退休事宜。 11、负责教职工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