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一致时,以要求严格或质量等级高的为准。
14.2疑问的提出:供应商应将疑问文件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发送至磋商公告中所列电子邮箱中,标题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4.3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该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样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人和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14.4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网站上发布延期公告。在上述情况下,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磋商截止期。
14.5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澄清、更正或更改公告后,征得供应商同意,可不改变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三)响应文件
15.响应文件构成与格式
15.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资格证明文件 (2)磋商价格文件 (3)技术、质量证明文件 (4)服务证明文件 (5)业绩证明文件 (6)财务证明文件 (7)其它资质证明文件
15.2除非注明“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
15.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4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响应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或涉及合同金额等计算的,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在磋商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外币,须折算成人民币的,按照公司成立日期当日(以营业执照注明的成立日期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供应商应提供成立日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作为参考)。
15.6供应商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供应商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15.7响应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响应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响应文件双面打印。
15.8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15.9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律不予退还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以“包”为报价的基本单位。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报价。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将导致磋商无效。
16.2磋商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包括本次磋商全部内容及工期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费、损耗等所有费用。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也应包括在磋商报价中,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6.3报价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终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控制价、项目预算。
16.4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单价明细和总价。如果有计算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如果有计算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
(1)如单价累计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 (2)小写与大写不符,以大写为准。
16.5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每一包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响应无效。
16.6采购人不建议供应商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磋商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磋商报价的单价中。
16.7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不足两位,按照两位计算,如超出两位,按照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报价单位按磋商文件约定)。
16.8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7.响应文件内容填写及说明
17.1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载明的供应商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响应无效。
17.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7.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包括:
17.3.1货物主要性能(内容)的详细描述;
17.3.2保证所投货物正常、安全、连续运行期间所需的所有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
17.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18.磋商保证金
18.1磋商前,供应商应向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
定金额的磋商保证金,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足额到达磋商公告指定账号。
磋商前,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从磋商保证金查询系统中审核磋商保证金,核对磋商保证金金额、方式等信息。
18.2磋商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异地电汇;(2)本地转帐。 18.3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不接收以现金或汇票形式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公司代缴磋商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磋商无效。
18.4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无效。
18.5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只退还至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账户。 18.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8.7由于供应商行为导致采购人或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损失的,相应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磋商保证金中扣除。磋商保证金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9.磋商有效期
19.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规定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
应文件。
19.3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计算。
19.4在原定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
20.响应文件份数
20.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2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热敏纸无效。 20.3采购人保留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其响应文件电子版的权利。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21.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21.1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包别。
21.2建议供应商将正本单独封装,全部副本一起封装。
21.3如果未按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不承担响应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并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22.响应文件的提交
22.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指定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22.2在响应文件提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拒绝接收。
23.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AAXX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