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连接和内部加固等处,应有防热桥的措施,并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风管及风管系统严密性检验记录。
D) 各种空调机组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空调机组的安装位置和方
向应正确,且与风管、送风静压箱、回风箱的连接应严密可靠。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E) 通风与空调系统中风机的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位置和进出口
方向应正确,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可靠。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F) 空调风管系统及部件的绝热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绝热层应采用不然或难燃材料,材质和规格、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绝热层与风管、部件及设备应紧密贴合,无裂缝、空隙等缺陷,且纵、横向的接缝应错开;绝热层表面应平整,厚度误差小于5mm;
③风管法兰部位绝热层的厚度不应低于风管绝热层厚度的80%; ④风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
⑤风管系统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G) 空调水系统管道及配件的绝热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绝热层应采用不然或难燃材料,材质和规格、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绝热管壳的粘贴应牢固、铺设应平整;每节管壳至少应用防腐金属丝或难腐织带或专用胶带进行捆扎或粘贴两道,其间距300~350mm,且应紧密、无滑动、松弛、断裂现象;
③绝热管的拼接缝隙保温时不应大于5mm,保冷时不应大于2mm,并用粘接材料勾缝填满;且纵缝应错开;外层的水平接缝应设在侧下方;
④松散和软质的保温材料应按规定的密度压缩其体积,疏密应均匀,毡类保温材料在管道上包扎时,搭接处不得有空隙;
⑤空调冷热水管穿楼板和穿墙处的绝热层应连续不间断;与套管之间应用不然材料填实,套管两端应用密封膏密封;
⑥管道阀门、过滤器及法兰部位的绝热结构应能单独拆卸,且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钢针刺入绝热层、尺量检查。
H) 空调水系统的冷热水管道与支、吊架之间应设置绝热衬垫,其厚度不应
小于绝热层厚度,宽度应大于支、吊架支撑面的宽度,衬垫的表面要平整,与绝
I) 热材料之间填实无空隙。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J) 空调与通风系统应随施工进度对节能的有关的隐蔽部位或内容进行验
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影像资料。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K) 通风与空调系统安装完毕,应进行单机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
要求;系统的总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大于10%,风口的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允许偏差不大于15%。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6.2.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相关的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内容的要求。
A) 照明光源、灯具及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要对
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定。①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下表的规定。
表1 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
保护罩(玻璃或塑料) 灯具出光口形式 开敞式 隔栅 隔栅或透光罩 透明 磨砂、棱镜 荧光灯灯具 75% 65% 55% 60% —— 高强度气体放电75% —— —— 60% 60% 灯灯具 ②管型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表2 镇流器能效限定值
标称功率(W) 18 20 22 30 32 36 40 镇流器能效电感性 3.154 2.952 2.770 2.232 2.146 2.030 1.992 因数(BEF) 电子性 4.778 4.370 3.998 2.870 2.678 2.402 2.270 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谐波次数(n) 表3 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
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 2 3 5 7 9 11≤n≤39(仅有奇次谐波) 注:?是电路功率因数。
2 30*?注 10 7 5 3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检进场时应对截面和每芯导体电阻值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4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 20℃时导体最大电阻(?/km) 标称截面(mm2) 园铜导体(不镀金属) 0.5 36.0 0.75 24.5 1.0 18.1 1.5 12.1 2.5 7.41 4 4.61 6 3.08 10 1.83 16 1.15 25 0.727 35 0.524 50 0.387 70 0.268 95 0.193 120 0.153 150 0.124 185 0.0991 240 0.0754 300 0.0601 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B) 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
电源质量进行检测。其中:
①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220V为+7%,-10%。
②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2%,短时不得超过4%。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C) 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和功率密度值。
① 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②功率密度值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303的规定。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测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铁磁回路。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D) 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平衡分配,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
负荷的平均值的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85%。检验方法: 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 6.2.5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监测与控制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相关章节的规定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的规定。
工程实施时,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同时要有详细的文字和图像资料,并对监测和控制系统进行不少于16小时不间断试运行。对不具备试运行的项目,应在审核调试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检测,以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节能监控功能。
A) 监测与控制系统采用的设备、材料及附属产品进场时,应按照设计要求
对其品种、规格、型号、外观和性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各种设备、材料和产品附带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对照设计要求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B) 监测和控制安装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传感器的安装质量应符合?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3的有关规定;
②阀门型号和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安装位置、阀前后直管段长度、流体方向等应符合产品安装要求;
③压力和差压仪表的取压点、仪表配套的阀门安装应符合产品安装要求; ④流量仪表的型号和参数、仪表前后的直管段长度等应符合产品要求; ⑤温度传感器的安装位置、插入深度应符合产品要求;
⑥变频器安装位置、电源回路敷设、控制回路敷设应符合设计要求; ⑦智能化变风量末端装置的温度设定器安装位置应符合产品要求; ⑧涉及节能设计的关键传感器应预留检测孔或检测位置,管道保温时应做明显标记。检验方法:对照图纸或产品说明书目测和尺量检查。
C) 对经过试运行的项目,其系统的投入情况、监控功能、故障报警连锁控
制及数据采集等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调用节能监控系统的历史数据、控制流程图和试运行记录,对数据进行分析。
D) 通风与空调监测控制系统的控制功能和故障报警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在中央工作站使用检测系统软件,或采用在直接数字控制器或通风与空调系统自带控制器上改变参数设定值和输入参数值,检测控制系统的投入情况及控制功能;在工作站或现场模拟故障,检测故障监视、记录和报警功能。
E) 监测与计量装置的检测计量数据应准确,并符合系统对测量准确度的要
求。检验方法:用标准仪器和仪表在现场实测数据,将此数据分别与直接数字控制器和中央工作站显示数据进行比对。
F) 供配电的监测于数据采集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试运行时,
监测供配电系统的运行工况,在中央工作站检查运行数据和报警功能。
G) 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的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实现下列
功能:
①公共建筑的公用照明区,应采用集中控制并应按照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5采光状况采取分区、分组控制措施,并按需要采取调光或降低照度的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