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 、 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动火中应落实措施程序 2 、 范围:适用于公司动火管理 3 、 责任者:安全科、动火单位 4 、 程序
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监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
4.2.1 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附件1 )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 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监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安监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
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能拆下的管道,阀门、水容器等应尽量拆下,拿到安全地带动
火,更换下的设备、仪表、配件如需重新使用,在动火期间安装的,应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
动火前动火负责人应定出应急措施,备好监火灭火器材,监火一律使用指定专用灭火器,如需动用其他灭火器,需经安监部同意,否则,从严处罚。
动火工具必须完好,安全附近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氧气瓶和乙炔瓶离明火10米以上,乙炔瓶与氧气瓶应距在7 米以上,如违反规定出现事故,由动火人员负责。
动火附近的下水井、水沟、电缆沟、排水沟应清除易燃、易爆物或予封闭隔离,5 级以上大风不准室外高处作业。
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如不能直接接在焊件上,应尽量缩短回路线距离。动火过程中跑、冒、滴、漏易燃物等其他紧急情况时,应停止动火。恢复正常,且应批准后方可继续动火。
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遮盖,附近不准有石油醚、酒精等挥发性强的易燃物,用于生产或敞开存放,擦洗设备等,同时易燃易爆物料在动火期间不得通过动火现场。一个车间动火,相邻车间需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火灾蔓延。 非特殊情况,严禁带料,带压和开车动火。
动火完毕,电焊人员应熄灭余火,切断电焊机电源,关掉乙炔和氧气发生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离开。
乙炔瓶和氧气瓶除车间检查外,必须按规定存放。
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将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用水清洗)安排清理,以防意外。
各级安全员,义务消防队员有权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