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劳务合同
总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馀事项条例》、城乡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总分包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编号:
四、分包工程范围:主体工程,不包括水暖电,包括垫层(含垫层)以上,除粉刷以外所有工程项目,以及由工程所派出的其他用工。
五、分包工程期限: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工期合理顺延。
六、分包工程工程人工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面积计算方法:阁楼及标准层按设计图纸面积及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外墙脚手架的搭拆按规定计算面积,单价每平方米 元。
七、乙方投入工程及人数:按工程需要合理安排,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工期。
第二条 工程结算
按分包工程项目,第一个月预支生活费5000元,在工程施工进行中按当月完成的验收合格工程量预结(幅度不得超过已完成量的75%)工程竣工后经甲乙双方和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予以结算,支付工程款的80%,二个月后全部结
清。
第三条 工程质量
甲方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进行技术交底组织验收,乙方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如质量不标准,必须返工修理,其工资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第四条 安全生产
一、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提供的安全生活设施,乙方必须检查合格方可使用,确保施工安全。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用品,原则上由乙方自行解决,如乙方确有困难,可提出需要计划,甲方协助解决。
三、乙方要加强安全教育,坚持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施工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标志,人员要配戴安全帽等一些安全设备,若发生一切人身死亡事故,设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第五条 生活管理
一、乙方工人进场后,食宿问题由甲方提供住宿条件及主要炊事用具(大锅、笼、吹风机、压面机、大面板)由乙方保管,如有损失、丢失照价赔偿,小型零星用具乙方自备。
二、生活需要之粮食、油类、菜品等生活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分包工程人工费单价
一、单位工程分包,实行单方分包工程人工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建筑面积的计算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清工每工日为 元,包括甲方借用乙方的个人从事于工程无关劳务费用,当天由工地领导签证。 第七条 材料供应管理
乙方设专业人员向甲方办理水泥、钢材、商品构件、五金、油毡、沥青及水暖电卫等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材料配合比施工,乙方施工中浪费用料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应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战日清,活完料浄,保持现场整
第八条 施工机具
一、大型工具由甲方负责,保证使用需要。 二、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三、对甲方负责供应的机具,乙方应认真保管爱护,如有丢失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 现场管理
一、甲、乙双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在甲方现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组织施工,有关进度计划、材料供应等工作双方应密切配合,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甲方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三、分包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出入施工现场要佩戴作标志,不准合同外人员出入现场和如住。 第十条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