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马克思主义最崇高的社会理想:实现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民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最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理想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无产阶级和人类的解放指明了奋斗的道路和前进的方向。
二、如何学习和对待马克思主义
1、在理论与实际结合中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
①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精神实质:研读马克思主义经典原著。 ②坚持和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观察和分析问题、指导社会生活实践,防止教条主义、本本主义;防止形式主义和实用主义。 ③用科学的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坚持与发展相统一。
2、把马克思主义作为行动的指南
①在思想上自觉地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树立和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②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自觉辨别和抵制各种不良思想文化的影响。 ③不断增强服务社会的本领,自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
第一章
一、从实践出发理解社会生活的本质
1、实践是人与自然分化以及统一的前提与基础
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2、只有以实践为基础来确立的唯物主义才是真正彻底的、科学的唯物主义
①实践是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
实践,首先是物质生产实践,在这个过程中, 它内在地包含着三重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以及人与其意识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构成了基本的社会关系,即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 ②实践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
人们通过实践活动改造自然、改造社会和改造人自身,形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即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在整个社会生活过程中,物质生产实践具有基础和决定作用。
③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物质生产实践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改造社会的实践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变迁和进步。
二、联系的定义、特征和方法论意义
(一)定义:
联系是指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和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关系。
(二)特征:
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
1、 联系的客观性:
事物的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是主观臆想的。世界上没有孤立存在的事物,每一种事物都是和其他事物联系着而存在的,这是一切事物的客观本性。
2、 联系的普遍性: ①任何事物都具有内在的结构性。 ②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的相互联系之中。
③整个世界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
3、 联系的多样性:
直接联系/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外部联系;本质联系/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偶然联系
不同的联系构成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
(三)方法论意义:
(1)总体要求:善于分析事物的具体联系,确立整体性、开放性观念,从动态中考察事物的普遍联系。
(2)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坚持统筹兼顾,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五位一体,美丽中国: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党和国家工作的总体布局,放在重要地位,并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4)树立世界眼光,顺应世界潮流,把握世界发展进程中诸方面的相互联系,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
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是对矛盾普遍性的简明表述。其含义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
2、矛盾的特殊性 ①不同事物和过程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②同一事物或过程的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 ③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辩证统一关系
(1)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矛盾的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2)方法论意义
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掌握该原理,要求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同我国的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二章
一、真理的定义、特征:
(一)定义:
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认识。
(二)特征:
1) 客观性与一元性
a) 客观性:凡真理都是客观真理(内容是客观的;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
b) 一元性:对于特定的认识客体来说,真理只有一个,不因主体认识的差别和变化而改变
2) 绝对性与相对性及其统一与辩证关系
a) 绝对性:真理的无条件性、无限性
i. 任何真理都必然包含着同客观对象相符合的客观内容,都同谬误有原则的界限,都不能被推翻。
ii. 人类认识按其本质来说,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认识每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绝对的,无条件的。
b) 相对性:真理的有条件性、有限性
i. 所反映的对象是有条件的、有限的
ii. 正确程度也是有限的
c) 辩证关系
i. 具有绝对性的真理和具有相对性的真理是相互渗透和相互包含的(静态,相互渗透)
ii. 具有相对性的真理向具有绝对性的真理转化(动态,单向转化)
二、为什么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实践之所以能够作为真理的检验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1、从真理的本性看:
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主观认识本身不能自称自己正确,而客观事物本身无所谓正确和错误的问题。所以,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既不能是思想理论本身,也不能是客观事物,而只能是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的桥梁——实践。
2、从实践的特点看:
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遵循一定的认识去实践,就可以引出现实的结果,把主观的东西变成客观的东西。
3、逻辑证明可以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
在实践中,人们常常对所提出的计划、方案进行理论论证,以确认其可行性,当论证通过后便可认为是一套可付诸实际的正确计划、方案。这就是逻辑证明发挥的作用。
第三章
一、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内涵、辩证统一关系
1、社会存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方式、地理环境、人口因素)
2、社会意识:社会存在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