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70 刻痕 40Si2Mn 热处理钢筋 48Si2Mn 45Si2Cr φHT 1470 φI 1570 1110 1110 1040 410 400 注: 当预应力钢绞线、钢丝的强度标准值不符合表4.2.2-2的规定时,其强度设计值应进行换算。
第6.1.1条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除应根据使用条件进行承载力计算及变形、抗裂、裂缝宽度和应力验算外,尚应按具体情况对制作、运输及安装等施工阶段进行验算。 当预应力作为荷载效应考虑时,其设计值在本规范有关章节计算公式中给出。对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当预应力效应对结构有利时,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不利时应取1.2。对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预应力分项系数应取1.0。
第9.2.1条 纵向受力的普通钢筋及预应力钢筋,其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且应符合表9.2.1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mm)
环境类别 一 二 三 a b 板、墙、壳 20 - - - 15 20 25 30 15 20 20 25 30 - - - 梁 25 30 35 40 25 30 30 35 30 - - - 柱 30 30 35 40 30 30 30 35 表9.2.1
≤C20 C25-C45 ≥C50 ≤C20 C25-C45 ≥C50 ≤C20 C25-C45 ≥C50 注: 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第9.5.1条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9.5.1规
定的数值。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受力类型 受压构件 全部纵向钢筋 一侧纵向钢筋 0.6 0.2 0.2和45ft/fy中的较大值 表9.5.1
最小配筋百分率 受弯构件、偏心受拉、轴心受拉构件一侧的受拉钢筋 注: 1受压构件全部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HRB400级、RRB400级钢筋时,应按表中规定减小0.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时,应按表中规定增大0.1; 2偏心受拉构件中的受压钢筋,应按受压构件一侧纵向钢筋考虑; 3受压构件的全部纵向钢筋和一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以及轴心受拉构件和小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构件的全截面面积计算;受弯构件、大偏心受拉构件一侧受拉钢筋的配筋率应按全截面面积扣除受压翼缘面积(b'f-b)h'f后的截面面积计算; 4当钢筋沿构件截面周边布置时,\一侧纵向钢筋\系指沿受力方向两个对边中的一边布置的纵向钢筋。 第10.9.3条 受力预埋件的锚筋应采用HPB235级、HRB335级或HRB400级钢筋,严禁采用
冷加工钢筋。
第10.9.8条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HPB235级钢筋制作,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吊环埋
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30d,并应焊接或绑扎在钢筋骨架上。在构件的自重标准值作用下,每个吊环按2个截面计算的吊环应力不应大于50N/mm2;当在一个构件上设有4个吊环时,设计时应仅取3个吊环进行计算。
第11.1.2条 结构的抗震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6度设防烈度时的建筑(建造于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除外),应允许不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应符合有关的抗震措施要求;
26度设防烈度时建造于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7度和7度以上的建筑结构,应进行多遇地震作用下的截面抗震验算。
第11.1.4条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烈度、结构类型、房屋高度,
按表11.1.4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要求和抗震构造措施。
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级
结构体系与类型 高度(m) 框架结构 框架 剧场、体育馆等大跨度公共建筑 高度(m) 框架-剪力墙结构 框架 剪力墙 剪力墙结构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筒体结构 高度(m) 剪力墙 框支层框架 剪力墙 框架-核心筒结框架 构 核心筒 设防烈度 6 四 三 三 7 三 二 二 二 一 >60 一 一 >80 一 8 >30 一 9 ≤25 一 一 ≤50 一 一 ≤60 一 不应采用 一 一 ≤30 >30 ≤30 >30 ≤30 表11.1.4
≤60 >60 ≤60 >60 ≤60 四 三 三 三 三 二 三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一 二 二 一 二 ≤80 >80 ≤80 >80 ≤80 四 三 二 三 三 二 二 二 一 不应采用 一 一 一 筒中筒结构 单层厂房结构 铰接排架 内筒 外筒 三 三 四 二 二 三 一 一 二 一 一 一 注: 1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的设防烈度直接由本表确定抗震等级;其他设防类别的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调整设防烈度后,再按本表确定抗震等级; 2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设防烈度外,应允许按本地区设防烈度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3框架-剪力墙结构,当按基本振型计算地震作用时,若框架部分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结构总地震倾覆力矩的50%,框架部分应按表中框架结构相应的抗震等级设计; 4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加强部位以上的一般部位,应按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确定其抗震等级。 第11.3.1条 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框架梁,其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7.2节的规定计算,但在受弯承载力计算公式右边应除以相应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 在计算中,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抗震等级
x≤0.25h0
二、三级抗震等级
x≤0.35h0
且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大于2.5%。
第11.3.6条 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11.3.6-1规定的数值:
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
抗震等级 一级 二级 梁中位置 支座 0.4和80ft/fy中的较大值 0.3和65ft/fy中的较大值 跨中 0.3和65ft/fy中的较大值 0.25和55ft/fy中的较大值 表11.3.6-1 (11.3.1-2) (11.3.1-1)
三、四级 0.25和55ft/fy中的较大值 0.2和45ft/fy中的较大值 2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3;
3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11.3.6-2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抗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注: 表中h为截面高度。
第11.4.12条 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11.4.12-1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0.2;对IV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采用;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
柱类型 框架中柱、边柱 框架角柱、框支柱 抗震等级 一级 1.0 1.2 二级 0.8 1.0 三级 0.7 0.9 四级 0.6 0.8 表11.4.12-1
加密区长度(mm) 箍筋最大间距(mm) 箍筋最小直径(mm) 10 8 8 6 表11.3.6-2
2h和500中的较大纵向钢筋直径的6倍,梁高的1/4和100中值 的最小值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梁高的1/4和100中的最小值 1.5h和500中的较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梁高的1/4和150中大值 的最小值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梁高的1/4和150中的最小值 注: 柱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最小配筋百分率,当采用HRB400级钢筋时,应按表中数值减小0.1;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时,应按表中数值增加0.1。
2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符合表11.4.12-2的规定;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抗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箍筋最大间距(mm) 纵向钢筋直径的6倍和100中的较小值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00中的较小值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 纵向钢筋直径的8倍和150(柱根100)中的较小值 箍筋最小直径(mm) 10 8 8 6(柱根8) 表11.4.12-2
注: 底层柱的柱根系指地下室的顶面或无地下室情况的基础顶面;柱根加密区长度应取不小于该层柱净高的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箍筋加密区外尚应在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的高度范围内加密箍筋。 3框支柱和剪跨比λ≤2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柱,当箍筋直径不小于10mm、肢距不大于200mm时,除柱根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150mm;三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截面尺寸不大于400mm时,箍筋最小直径应允许采用6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2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第
11.7.11
条 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小于0.2%,分布钢筋间距不应大于300mm;其直径不应小于8mm; 2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 0.3%,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