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教师完善个人信息流程-教师自助
子系统
河南教师完善个人信息流程-教师自助子系统
点击登录》》》河南教师完善个人信息流程-教师自助子系统 河南省部署与启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方案 一、工作重点
按照教育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整体规划、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工作,确定教师基础信息指标体系和业务管理功能使用路径,做好系统启用部署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信息采集督促审核、系统应用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有序开展;完成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推进教师系统应用,整合我省现有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培养培训等业务平台,打造教师工作综合性应用系统,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二、工作分工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开展全省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高校附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属的高校负责组织。
三、采集范围 (一)学校范围。
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具体范围见附表。
(二)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
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三)信息范围。
根据学校类别不同,相应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
四、部署与培训
省教育厅负责做好系统启用部署工作,统一组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省高校相关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专项培训。
培训内容为教师系统管理与应用总体要求、系统核心功能、教师基础信息指标、数据采集与应用流程、系统运维和信息安全。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的'部署,及时完成学校相关负责人培训。
各地应于10月18日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五、信息采集流程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教师在线填报信息与学校统一填报信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流程如下:
(一)建立各地各校用户账号
教师系统分别为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设立账号。
同级用户根据职责与权限不同,设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账号,由相关负责人管理使用。
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
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工作。
信息查询员可查询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基础信息及相关统计信息。 各地各校的用户账号将由教育部分发至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逐级分发至省内各级用户。
各地各校设系统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查询员账号2个。
可根据需要为高等学校增设信息管理员账号。 (二)生成教师账号
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
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三)录入教师信息
录入教师信息可采取在线填报方式或导入信息表进行。
信息录入后,学校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为确保信息准确,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处分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
(四)审核教师信息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学校上报的教师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五)做好监控管理
各地各校要有效利用系统,及时掌握本地区、本单位数据采集情况,做好督促监管工作,确保信息采集按进度开展。
各地各校要确保在12月13日前完成本地区、本单位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六)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
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需由学校信息管理员提交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变更。
(七)有效应用信息
各地各校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