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
适用范围:用于体外定量测定人血清中5′-核苷酸酶的含量。 1.1规格
1.2组成
试剂1:1×20mL,试剂2:1×10mL 试剂1:1×40mL,试剂2:1×20mL 试剂1:2×40mL,试剂2:2×20mL 试剂1:1×60mL,试剂2:1×30mL 试剂1:2×60mL,试剂2:2×30mL 试剂1:8×60mL,试剂2:4×60mL 试剂1:2×80mL,试剂2:2×40mL 试剂1:4×80mL,试剂2:4×40mL 试剂1:1×540mL,试剂2:1×270mL 试剂1:2×40mL,试剂2:2×18.5mL(2×200tests) 试剂1:24×4.4mL,试剂2:12×4.4mL(400tests) 成分和浓度 HEPES缓冲液 20 mmol/L,PH7.2 4-氨基氨替吡啉 0.5 mmol/L 试剂1 核苷酸磷酸化酶 0.5 KU/L 黄嘌呤氧化酶 0.5 KU/L 过氧化氢酶 1.0 KU/L
HEPES缓冲液 20 mmol/L,PH7.2 试剂2 5′-次黄嘌呤核苷酸 5.0 mmol/L TOOS 2.0 mmol/L 2.1 外观
2.1.1试剂1:无色至淡红色液体,无浑浊,无不溶物; 2.1.2试剂2:无色至淡红色液体。
2.1.3包装外观应整洁,标签字迹清晰,不易脱落。 2.2 净含量
液体试剂的净含量不低于标示体积。 2.3 试剂空白 2.3.1试剂吸光度
试剂空白吸光度≤0.5。 2.3.2试剂白吸光度变化率
试剂空白吸光度变化率(ΔA/分)≤0.005。 2.4 分析灵敏度
样本浓度为100 U/L时,ΔA/分≥0.015。 2.5 线性区间
在[5,300] U/L范围内,线性相关系数r≥0.990;测试浓度在[5,40] U/L时,绝对偏差不超过±4 U/L,测试浓度在(40,300] U/L时,相对偏差不超过±10%。 2.6 精密度 2.6.1 批內精密度
用高、低2个浓度的样本测试试剂盒,各重复测试10次,其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 2.6.2批间差
用样本分别测试3个不同批次的试剂盒,每个批次测试3次,其相对极差(R)应不大于10%。 2.7 准确度
回收率在85%-115%范围内。 2.8 稳定性
原包装试剂盒在2℃~8℃避光保存条件下有效期为12个月。有效期满后3个月内测试,应满足2.3、2.4、2.5、2.6.1和2.7的要求。
5′-核苷酸酶测定试剂盒(过氧化物酶法)产品技术要求baid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