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综合交通规划
1. 对外交通规划
规划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在以长沙为中心、半径100公里范围内,实现“1小时都市圈”目标,即长沙到益阳、湘乡、醴陵、湘阴等周边城市不超过1小时。
1)
铁路
建设捞刀河编组站和霞凝铁路货运枢纽;扩建现有长沙站,新建金桥站,完善长沙南站;建设长昆、杭长高速铁路及配套设施,并与城际、市内轨道交通、地面常规交通衔接;建设京广铁路货运外移线;控制预留长渝铁路场站和通道用地;建设长株潭、长常、长浏、长潭(西环线)等城际铁路。
2)
航道与港口
加快湘江高等级航道和长沙港建设,充分利用湘江支流航道,形成与洞庭湖水系、长江水系航道系统相衔接的水运网络,发挥水运优势,将长沙建成全国内河主枢纽港口之一。
3)
机场
扩建黄花机场,使之成为中南地区重要的枢纽机场,近期建设第二跑道,预留第三、四条跑道及新增航站楼用地。
4)
对外公路运输
以高速公路为骨干,与全省及周边省市的高速公路联网,增加对外通道,提高道路等级,逐步形成快速、便捷的放射状对外公路系统,打通成渝经长沙至江西、福建的高速公路通道。 2. 中心城区城市内部交通规划
1)
城市道路
快速路系统:构成“井字+环形”快速路系统。
主干道系统:规划形成“十八横十六纵”三十四条主要主干路,联系城市各片区。
2)
跨湘江通道
为加强湘江两岸的交通联系,中心城区规划劳动路、三汊矶、营盘路、橘子洲、银盆岭、猴子石、月亮岛、黑石铺、冯蔡路、湘雅路、学士路、南湖路、湘府路、福元路等十四座跨湘江特大桥及隧道,预留白泉大桥、人民路隧道。
3) 轨道交通
远期2020年规划轨道交通线路7条,总长200-260公里。控制轨道交通场站用地,规划14个车辆维修基地。
4)
公共客运交通
公共交通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到2020年承担居民全日全方式出行总量的35%,轨道交通承担公交客运量的40%。
5)
停车设施
构建以配建停车场为主体、以社会公共停车场为补充、以路边停车场为辅的停车供应体系,针对不同地区实施差异化的配建及收费标准。依托轨道站点发展
停车换乘(P+R)系统。
6)
货运交通
城市主要货运道路有绕城线、环线等快速路及部分主干路;为避免城市货运交通对客运交通的干扰,需要对货运交通进行管制。
7)
客运枢纽
规划构建由国家级、区域级、市级和组团级枢纽构成的枢纽体系。其中国家级枢纽为黄花机场、长沙南站。
九、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 给水工程规划
水源:以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株树桥水库、达浒水库等作为市域主要水源。以湘江为中心城区主要给水水源,同时将株树桥水库、达浒水库作为第二水源。
水厂:中心城区规划13座水厂。2020年长沙中心城区总供水规模达到400万立方米/日,其中雷锋水厂为配水厂,配水规模为30万立方米/日。 2. 排水工程规划
污水工程: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布局方式,划分为14个污水排放与处理系统。污水量标准:按城市人均日综合排水量450升计,污水处理量为283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污水处理厂14座,污水处理厂控制规模353万立方米/日。污水排放口布置及排放标准必须依据水资源保护规划进行。
雨水工程:利用自然地形,高水高排、低水低排;暴雨重现期不低于1年,重要地区应采用更高的暴雨重现期;尽量保留汇水区内现有的池塘、湖泊、水库,作为雨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它们的调蓄能力,实现“生态排水”。 3. 供电工程规划
电网:城区电网电压等级分为500千伏及以上、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10千伏、380伏/220伏。500千伏及以上主干输电网:规划1座1000千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