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中有明显凝块;(5)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6)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7)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8)红细胞层呈紫红色;(9)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四、各科室从输血科取回的血液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血液出库后不得退回,急症抢救患者应按需取血,不得一次取回数袋放室温备用。
五、临床科室的护士给患者输血前,应认真检查血袋标签记录,必须由二人对照病史卡记录,严格核对病房、床位住院号、姓名、性别、血型、品种、规格、交叉试验及采血时间(有效期)无误后,经二人签名方可进行输血治疗。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积极治疗抢救,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详细记录。同时保留血袋及输血器、认真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并及时送回输血科。
六、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积极治疗抢救,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并详细记录。同时保留血袋及输血器、认真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并及时送回输血科。
七、各临床科室应针对医疗实际需要积极推行血液成份输血,合理用血,并做好成份输血的宣教工作。
十五、分级护理制度
㈠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⑴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⑵重症监护患者;
⑶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⑷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⑸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⑹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⑺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⑴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⑵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⑶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⑷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⑴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⑵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4、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⑴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⑵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⑴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⑵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⑶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⑷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1、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⑴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⑵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⑶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⑷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⑸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⑹实施床旁交接班。
2、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⑴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⑵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⑶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⑷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⑸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3、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⑴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⑵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⑶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⑷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⑸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4、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⑴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⑵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⑶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⑷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十六、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师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危急值”报告流程
(一)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科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
1.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2.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核实标本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诊断、检测项目等)。
3.在确认检测系统正常情况下,立即复检,与质控标本同步测
定,有必要时须重新采样。
4.复检结果无误后,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患者,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1分钟内电话通知相应诊室或临床科室医护人员,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
5.检验者在报告单上注明“结果已复核”、“已电话通知”及接电话者的科室、病区和姓名。
6.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在《检验(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详细记录患者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收样时间、出报告时间、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和检验人员姓名等。
7.尽快将书面报告送达相应诊室或科室、病区,必要时应通知临床重新采样。
8.必要时检验科应保留标本备查。 (二)心电图室“危急值”报告流程
1.检查人员发现“危急值”时,在排除伪差的情况下核实信息(包括患者姓名、科室、床位、诊断、检测项目等),第一时间将“危急值”通知相关临床科室及本科负责人,发具临时诊断报告,必要时重新进行检查,以确保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检验者在报告单上注明“结果已复核”、“已电话通知”及接电话者的科室、病区和姓名。
2.如“危急值”与患者病情不相符,检查人员须积极主动及时与临床沟通,或进一步检查,以保证诊断结果的真实性。
3.在心电图室《检验(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对报告情况作详细记录。
4.对“危急值”报告的项目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报告有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