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 B09 备案号:
AQAQ 3026—2008
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Safety code for equipment repair in chemical manufactory (送审稿) (本稿完成日期:2008年7月1日) 2008-11-19发布 2009-01-01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AQ 3026—2008
前 言
本标准第4章、第5章和第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对设备检修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 288/SC 3)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由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刘利民、宋立崧、张建敏、常虹、樊晶光、张君玺、张军、郭凤琴。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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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Q3026—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前的安全要求、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2894-1996, ISO 3864-1984,MOD) AQ XXXX-XXXX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 AQ XXXX-XXXX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 AQ XXXX-XXXX 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 AQ XXXX-XXXX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 AQ XXXX-XXXX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AQ XXXX-XXXX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 AQ XXXX-XXXX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设备检修 equipment repair
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4 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4.1 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 4.2 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4.3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检修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4.4 检修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4.1 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4.4.2 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4.3 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4.4 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5 检修现场应根据GB 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
4.6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
4.7 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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