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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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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登记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4、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 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 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 行政许可的期限 第七章行政处罚 一、概念术语

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法定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依法给与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一事不再罚: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不能给与两次以上的处罚。 3、警告: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实施的一种书面形式的谴责和告诫。

4、罚款:指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要求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行为。 5、责令停产停业:限制违法行为人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处罚形式。

6、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形式。

二、思考题 1、行政处罚的特征

①行政处罚的主体是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②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行政相对人 ③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处罚违法 2、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答:刑罚是国家审判机关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犯罪分子适用的法律制裁方法。区别是①行为的性质不同

②作出处罚的主体不同 ③适用的对象不同

④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不同 ⑤制裁的方式不同 3、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权利保障原则

4、行政处罚的法定种类有哪些

答: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和内容

答:适用条件---①案情简单,违法事实确凿;②有法定依据;③处罚程度较轻(即只有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才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6、简述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答: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公开举行由利害关系人参加的听证会,对事实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

适用条件:①处罚案件属于适用听证程序 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

②吊销许可证或执照的行政处罚 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提出听证请求 第八章行政复议 一、概念术语

1、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2、行政复议机关:指依据法律的规定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依法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3、行政复议管辖:指各级行政机关之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4、行政复议参加人:指与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和行政复议代理人。

5、行政复议申请人: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依法依自己的名义提出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是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对称,是指作出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组织。

7、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就有关具体行为是否合法,应当做出的书面裁决。

二、思考题 1、行政复议的性质

①行政复议是具有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 ②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的机制 ③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 2、行政复议的原则

答: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是指由行政复议法确立和体现的,贯穿于行政复议的全过程,并对行政复议其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原则。

包括:合法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及时原则、便民原则、一级复议原则 3、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 ①行政处罚案件 ②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③许可证管理案件 ④行政确权案件

⑤侵犯经营自主权的案件 ⑥农业承包合同案件 ⑦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⑧行政许可案件 ⑨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 4、行政复议审理的特殊规则

①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a. 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 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

d. 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②行政复议证据规则:a 、举证责任的承担 b 、证据的收集 5、试述行政复议的程序

答:(1)行政复议的申请(2)行政复议的受理 (3)行政复议的审理(4)行政复议决定 6、行政复议决定的类型

答: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决定、变更决定、确认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第九章行政诉讼 一、概念术语

1、行政诉讼:指法院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求,通过法定程序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作出裁判,从而解决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纠纷的活动

2、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规定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程序,规范各种行政诉讼行为,调整行政诉讼关系的程序性法律规范,也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法律部门。

二、思考题 1、行政诉讼的特征 ①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活动

②行政诉讼是解决一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诉讼活动

③行政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控制,隐含两种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④行政诉讼中的原被告具有恒定性

2、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

①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 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③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 ④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⑤人民检察院对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⑥辩论原则

3、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答:①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司法审查有限原则) ②诉讼不停止执行原则③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4、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

答:合议原则、回避原则、公开审判原则、两审终审原则 第十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一、思考题

1、抽象行政行为判断标准 ①普遍约束力标准

②对象不特定标准(针对不确定多数人) ③反复适用性标准

④不能直接作为强制执行的根据 2、那些行政行为不可诉

答: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涉及该行政机关公务员权利、义务决定的行为法定行政终局裁决的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等等。

3、法院受理哪些行政争议案件

①行政处罚案件 ②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③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案件 ④行政许可案件

⑤人身权、财产权保护案件 ⑥抚恤金发放案件 ⑦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⑧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案件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概念术语

1、行政诉讼管辖:是法院系统内部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2、级别管辖:是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之间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3、裁定管辖:是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而不是法律的直接规定而确定的管辖。 4、专属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位标准,法律强制规定诉讼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 5、管辖异议:又称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无管辖权,提出不服该受诉法院管辖的意见。

二、思考题

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行政诉讼起案件 ①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

②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

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2、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主要情形

①专属管辖:如用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②共同管辖:如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管辖异议的含义、条件及处理

①提出管辖异议的主体:“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 ②提出管辖异议的期限:10天 ③提出管辖异议的形式和内容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参加人 一、概念术语

1、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活动,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并且与诉讼争议或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和诉讼代理人。

2、当事人: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人。狭义上就是原告、被告。

3、原告:是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被告:是被原告指控侵犯其合法权益,而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5、第三人:是指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依申请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共同诉讼人:是指在共同诉讼中,人数在两个以上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

7、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或者受当事人委托,享有代理权,以当事人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

8、委托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为进行行政诉讼活动的人。 二、思考题

1、如何理解行政诉讼原告必须是认定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人①起诉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实际上受到侵害不影响其原告资格

②原告的资格限定于保护自己利益者

起诉者只有为了保护自己权益起诉才有原告资格。 2、确定行政诉讼被告有何基本规则 ①被诉人必须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者 “谁行为,谁被告”

②行为的实施者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谁主体,谁被告” 3、共同诉讼的类型 ①必要的共同诉讼人 ②普通的共同诉讼人 第十三章行政诉讼证据 一、概念术语

1、证据:一般意义上的证据即证明凭证,是指用已知的事实来证明未知的事实。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各种事实,也是法院认定有争议的案件事实的根据。

2、证据力: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或证据资格。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在法律上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证据力解决的是证据之所以成为证据的资格问题,判断某一证据材料是否具备证据力。

3、证明力:证据的证明力,又称证据的证明能力,是指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功能。 4、书证:书证是指用文字或图画、符号等记载的表达人的思想和行为,并且来证明案件精况的材料。

5、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外形、特征、规格、质量等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

6、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有关案件事实情况依法所作出的陈述。 7、鉴定结论:鉴定结论是指由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利用专门的设备和材料,对案件中出现的专门问题所作的结论性意见。

8、举证责任:举证责任,是指对于有待证明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在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是由法律预先规定的,在行政案件事实情况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果他提不出证明相应事实的证据,则承担败诉及不利的法律后果的制度。

9、质证:所谓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评价、质疑、辩驳活动或过程。

10、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的请求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二、思考题 1、证据的特征。

答:(1)客观性:是指证据事实本身必须是伴随着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而遗留下来的客观事实,是独立于人的主观意志之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关联性:证据的关联性又称相关性,是指证据必须与待证的案件事实存在客观的联系,并因此对证明案情具有实际意义。

(3)合法性: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按照法定的程序提供、收集、固定、保全和查证。

2、行政诉讼证据有哪几种?

答:①书证②物证③视听资料④证人证言⑤当事人陈述 ⑥鉴定结论⑦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3、简述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

答:《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1)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应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2) 如果被告不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供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来证明其行为的合法性,将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复习资料

⑤企业和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登记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4、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行政许可的申请与受理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行政许可的期限第七章行政处罚一、概念术语1、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法定行政管理秩序但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依法给与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2、一事不再罚:指针对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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