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篇一: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 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军分区,各人民团体,市属及中央、省驻遵各企事业单位:
《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4月14日
遵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显著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进程,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根据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精神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试行)》规定的测评标准,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
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提高市民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和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科教发达、文化繁荣、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社会和谐、市民文明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原则。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人的全面发展作
为创建文明城市、构建和谐遵义的动力,把满足人的需要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
和落脚点,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
群众主体原则。要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核心,始终让人民群众成为创建主体,
把每一项创建工作都作为关心人、陶冶人、教育人、提高人的过程,让人民群众
在参与创建中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文明素质,提升文明程度。
讲求实效原则。要以求真务实为根本,讲求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在广
泛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工作措施,多办好事、实事,确保抓一件、成一件、巩固
一件。要注意把文明城市创建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我
市开展的“四民社区”、“整脏治乱”、“四在农家”等活动以及部门工作有机
地联系起来,并不断丰富其内涵,把创建工作转变为推进各项事业发展的内在动 力。
注重创新原则。要以创新发展为手段,努力构建创新型城市,积极适应社会
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不断增强针对性、实
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工作机制,开创创建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目标
(一)城市经济与城市发展。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场运行环境良好,
居民生活质量较高,群众幸福指数提升,社会保障有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有 效开展。
(二)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市政设施齐全,无障碍设施完善,公共交通便
捷,城市信息化水平达标,环境质量优良,城市园林绿化、废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