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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栏的短边方向以形折叠,然后再沿标题栏的长边方向以形折叠,并使标题栏露在外面。具体折叠方法见附录。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在前面,图纸排在后面。
案卷编目
案卷文件页号的编制
卷内文件均应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开始。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编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右下角。
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应自成一卷。排列顺序和内容均没有变化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和目录。如有变化、无目录的均需重新编写目录。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卷内目录的编制
卷内目录内容应与案卷内容相符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序号应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依次标注。 责任者应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或个人。多个责任者选两个主要的或用“等”代替。
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号,没有的可不填。 文件题名应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无标题的应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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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应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或起止日期,竣工图应填写编制日期。
页次应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应填写起止页号。
备注应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案卷封面的编写要求
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案号、总登记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建设单位、工程名称(包含项目名称和单位工程名称) 、地址、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曾使用多个工程名称和地址的,均应以不动产登记名称和地址为准。
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四种。 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和密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案卷封面用以上的牛皮纸制作,牛皮纸尺寸为:文字材料封面×,图纸封面×。
卷内备考表的编写要求
卷内备考表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或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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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卷内备考表应用以上的牛皮纸制作,文字材料备考表用幅面,图纸备考表以内封面的封底内侧作备考表。
案卷装订与装具
装订前必须剔除金属物。
案卷可采用装订和不装订两种形式。
文字材料必须装订(特殊纸张不宜装订,加盖档号章)。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应装订,文字材料在前,图纸在后,号、号图纸必须装订,号以上图纸不装订。
只有图纸的案卷不装订。
不装订的图纸和特殊纸张必须加盖档号章。
装订采用棉线绳三孔左侧装订法,装订线位置距左侧㎜,在案卷背面打活结,装订要整齐、美观、牢固,便于保管和利用。
装具可采用无酸纸制作的卷盒或卷夹两种形式。
工程文件预验收与移交归档
工程文件预验收
自检。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完工以后、竣工验收以前,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先按照工程档案预验收所需工程文件内容、顺序进行排列组卷、编目、案卷扫描。
预验收申请。在工程文件自检合格并整理立卷后,填报《珠海市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申请表》,向城建档案馆提出预验收申请,并委托本单位专人负责(提交委托书)档案预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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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验收应提供以下主要材料: 预验收申请表。 委托书。
已立卷符合预验收要求的预验收全套资料: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原件必备)、项目管理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部分验收文件、竣工图(竣工图含格式电子文件及或版本图)以及总目录(卷以上的工程)作为预验收所需的审查资料。
格式的竣工图电子文件质量必须符合城建档案馆接收的电子档案要求,且签章齐全,用光盘刻录提交。
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后出具《珠海市房屋建筑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证》,取出所需资料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关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预验收合格证。
横琴、高栏、万山区(功能区)在办理竣工验收后,汇总全套档案进行预验收及归档一次审查,待预验收合格后,补充备案资料归档。
工程文件移交归档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三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将全部资料(含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地质文件、项目管理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图、声像及电子文件等)汇总整理后,委托专人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填报《珠海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申请表》,经审核符合要求后,移交一套完整的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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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后,由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填写城建档案移交书,双方签字、盖章后交接。城建档案移交书一式两份,城建档案馆和建设单位各保存一份。
工程档案移交后,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可委托本单位人员到城建档案馆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档案原件复制件等存档证明材料。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的档案,暂由建设单位保管。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移交建设档案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现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以上以下的罚款。
办事程序
办事程序见附录。
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
归档范围及排列顺序见附录。
竣工图折叠方法
竣工图折叠方法见附录。
声像说明
项目(单项工程)组合照片说明见附录。 项目(单项工程)光盘封面说明见附录。
其它规定
本指南没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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