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1.法律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律的内容,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2.法律的基本特征
(1)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3)法律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适用性。
(4)法律,是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二、法律的分类
法律按法律制定的主体和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按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制定程序的不同,分为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按法律效力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按创制方式、表达形式的不同,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三、法律与政策的区别
尽管党的政策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作用,但不能因此而否定或贬低法的作用。法律与政策有根本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 www.100daoyou.com (1)法律具有国家意志的属性。 (2)法律具有严格的规范性。
(3)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
四、法律与道德的联系与区别 1.道德与法律的联系
道德是一定社会中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共同性。
道德与法律具有一致性,它们都表现为社会的行为规范,二者互相渗透,相辅相成。
2.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1)在上层建筑中所属的范畴不同。法律属于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
(2)表现的形式不同。法律规范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法院对案件进行判决而形成的判例。
(3)调整的范围不同。法律规范侧重于调整人们的具体行为,而道德规范除了调整人们的具体行为之外,还调整许多涉及观念范畴的问题。
(4)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既规定权利也规定义务,并且要求权利和义务相对应,道德规范则主要规定道德义务。
(5)调整的方式和手段不同。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而道德规范的施行主要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以及习惯、传统和教育的力量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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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旅游法律行为分类
1.隶属关系和平等关系的旅游法律行为。 2.有偿和无偿的旅游法律行为。
3.单方、双方和多方的旅游法律行为。
4.诺承和实践的旅游法律行为。
六、旅游法律行为的要件 旅游法律行为要件,是指旅游法律行为引起预期的法律后果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旅游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 旅游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是指行为人、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和行为内容三个方面的要求。
(1)行为人要合格: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要自愿、真实。 (3)行为人的行为内容要合法。 2.旅游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 旅游法律行为的形式要件,是对行为人的旅游法律行为在形式方面的法律要求。圣才学习网
旅游法律行为的形式,就是行为人意思表示的方式,如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默认形式四种。
七、承担旅游法律责任的条件 1.行为具有违法性。 2.行为人要有过错 。
3.要有旅游损害事实的存在。
4.旅游违法行为与旅游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5.旅游违法行为的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人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二、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三、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旅行社应当依法设立,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营人员。
4.有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四、旅行社分支机构的设立
旅行社根据业务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可以设立非法人分社和门市部(包括营业部)等分支机构,但不得设立办事处、代表处和联络处等办事机构。 设立分社需要具备四个条件:
1.必须达到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 2.进入全国旅行社百强排名。
3.分社经理必须取得《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 4.增加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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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旅行社的经营原则:旅行社要遵守商业道德,在经营活动中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六、旅行社的基本职责 1.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 2.按约定提供服务。
3.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需要。 4.按规定收取旅游费用。
5.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合同。
6.聘用合格导游和领队。
七、旅游责任保险的法律规定
《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经营活动中致使 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此概念的含义包括:
(1)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均是旅行社。 (2)保险费由旅行社向保险公司支付,该费用不在旅游消费报价中单独列出。 (3)旅游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因旅行社的原因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旅行社承担责任。
(4)旅行社通过投保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对其经营过程中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形成的损害所应负的责任进行经济补偿。 一、参加导游资格考试的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必须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3.必须身体健康。
4.必须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正式导游证与临时导游证的区别 1.是否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语言能力。
3.领取导游证的程序不同。
4.有效期限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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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导游证与领队证的联系和区别 1.导游证是报考领队证的必要前提。
2.导游证是国内从事导游职业的上岗证明,而领队证是从事跨国导游服务的法律证明。
3.导游证的领取是获得导游资格证书并有劳动合同,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的,而领队证的领取,则是领队考试通过后,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直接发给的。
四、不得颁发导游证的情形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颁发导游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4.被吊销导游证的。
五、导游人员资格证与导游证的联系与区别:两者的联系是导游人员资格证是取得导游证的必要前提,而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不意味着必然取得导游证。
两者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2.领取程序不同。
六、导游人员的权利
1.导游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2.导游人员在旅游活动中享有调整或变更接待计划权。
3.导游人员对旅游行政处罚行为不服时,依法享有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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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导游人员的义务:
1.导游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技能。 2.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
3.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5.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习俗和生活习惯。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旅游者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6.导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者的旅行、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加、减少旅游项目或者中止导游活动。
7.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旅行社的要求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圣才学习网 8.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9.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不得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
八、构成中止导游活动的条件 1.必须在导游活动结束之前。 2.必须是擅自中止。
3.必须是彻底中止。
一、旅游合同的概念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旅游合同是旅游者与旅游企业经营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旅游合同的形式
1.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2.其他形式一般包括推定形式和默示形式。
三、旅游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2.合同自愿原则。 3.合同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遵守法律和维护道德。
6.合同的法律效力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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