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安全行车操作规程
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为保证生产安全工作能够安全、稳定、有效运转,规范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 1、 驾驶员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及货运规定,按时参加各项学习,精心维护车辆,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 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上设施齐全有效。 (3) 自觉接受安全管理人员检查。 (4)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三、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和内容
“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高速公路及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等。
(1) 行车“三检”制度:即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安全检查。
(2) 安全告诫制度:包括安全告知的内容与告知形式(具体参考驾驶员安全告诫制度)。
(3)行车注意事项:驾驶员掌握高速公路与特殊路段行车注意事项、恶
劣天气下的行车注意事项、夜间行车注意事项、应急驾驶操作程序等。 四、驾驶员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1) 正确掌握和运用方向盘,行车中方向要稳、准;不得有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的现象,一只手应有效的掌握方向盘。
(2) 变档时手脚应配合协调,不造成齿响或严重撞击声;不应挂错档或挂不进档位时硬拉进档位,换挡时不应低头下看,换挡时机掌握准确、不应该换挡时不换或不该换挡时强换或换挡前后造成车辆严重闯动。
(3) 起步、停车不得后溜三十厘米以上,起步应松手制动器,停车后应拉平制动器。 (4) 操作中不应熄火。
(5) 转弯角度不能过大、过小,在一般路口能调过车头。
(6) 不得空挡或踏下离合器滑行;车速每小时超过十公里减速时不得先踩离合器后踩制动器。
(7) 起步驶入快车道、停靠、通过交叉路口前,应注意观察其他车辆、行人动态。
(8) 行车中应注意判断,反映敏捷,能按照实际交通情况调整车速,不得造成危险情况。
(9) 车辆在驾驶中,应对车本身所处位置判断准确:行车中不得偏左、偏右,管前不顾后。不得停车不靠边、距路沿超过三十厘米或擦路沿。 (10) 行车前应关好车门。气制动车辆,起步时应注意看气压和各种仪表,行车中不得造成冷却水沸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