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020-2021学年)
学校: 院系: 年级:
姓 名 性 别 班 级 家庭人口 家长手机号码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家庭基本信息 年龄 与学生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出生年月 手机号码 籍 贯 专 业 学 号 身份证号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基本信息
家庭经济状况(必填,若无情况请填‘无’)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申请理由及个人承诺 申请理由:(字数要求50-200) 承诺内容:[申请人手工填写:本人(或监护人)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并取消相应受助资格,退回已享受的学生资助资金]。 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认定推荐档次及类型□特别困难: □农村建档立卡 □农村低保家庭 □城市低保家庭 □农村特困救助供养 □城市特困救助供养 ?孤儿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 □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学生 ?烈士子女 ?其他类型: □突发事件特殊困难: 班 级 意 见 学校审核意见
□突发重大疾病 □突发自然灾害 □突发重大事故 □其他类型: □比较困难 □不困难 评议意见: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经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查,并公示无异议,本学年该同学?符合;?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认定困难等级为: ?特别困难;?突发事件困难;?比较困难;?不困难。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院 系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意 调整为 。 见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正反两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