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电量电费计算算法 电量电费计算算法
电费计算总体计算顺序:
注:以上有两个追补电量的过程,主要考虑到有些追补电量需要参与到变损和线损的计算,而有些追补电量不需要参与变损和线损的计算。到底采用哪种电量追补方式,视标志而定。 1 计算抄见电量
[分时表不能在计量点设置中设置成不执行分时电价] 对于普通表和执行分时电价的总段,如下处理: 电能表度差=(本月表码—上月表码),根据度差进行数据溢出安全保护。 如果度差大于等于零,则有:抄见电量=度差*综合倍率
如果度差小于零,则有:抄见电量=(最大量程+度差)*综合倍率 总电量=抄见电量+换表电量+增减电量
对于执行分时电价的峰谷表,则如下处理: 峰段抄见电量 = 峰度示差*综合倍率 谷段抄见电量 = 谷度示差*综合倍率 总段抄见电量 = 总度示差*综合倍率 如果度差小于零,则有:
峰段抄见电量 = (最大峰量程+峰度示差)*综合倍率
谷段抄见电量 = (最大谷量程+谷度示差)*综合倍率 总段抄见电量 = (最大总量程+总度示差)*综合倍率
平段抄见电量 = 总段抄见电量 – 峰段抄见电量 – 谷段抄见电量 峰段电量=峰段抄见电量+峰增减电量+峰换表电量 谷段电量=谷段抄见电量+谷增减电量+谷换表电量 平段电量=平段抄见电量+平增减电量+平换表电量
总电量=抄见电量+换表电量+增减电量 其中:综合倍率=PT倍率*CT倍率 注意:
1)如果本月起码大于上月止码,注意更新满码标志,以便数据溢出保护 2)对于换表电量,在抄表初始化时进行计算
3)对于增减电量,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计算抄见电量时进行处理,直接合计到相应的表计和时段上。
4)对于正常表码和需量表要求保留四位小数 5)对于分时表,其中的总段电量为机械总段
追补电量的说明:通过工作单追补电量,则追补电量只对本月有效,通过追补界面,则对每个月都有效,对于分时表,追补应对峰、平、谷分别追补,不能将电量放置在总段,非分时表只能在总段进行追补,表前追补参与表的套扣和变损计算,表后则不参与。 2套表处理
套表分为用户内套表和用户与用户间的套表两种情况,其中用户间的套表也称为过表。 说明:
1.本系统要求每块子表最多可以有两块父表。套表层数允许4层套表的情况。
2.存在三种套表类型,真实子表,定量表和定比表,所有统称为子表。在进行套表处理时,按照真实子表,定量和定比的顺序进行处理。
3.将所有套表子表的电量相加,累加到父表的扣减电量中,对于有两块父表的情况,在第一块父表扣完的情况下,将剩余电量放在第二块父表上套扣,当所有的父表都不够减时, 见第7点处理方式。
4.对于父表分时,子表分时的情况,对应时段的电量做相应扣减。当子表电量大于父表电量时,见第7点处理方式。当父表的峰谷时段不够扣减的情况,以父表电量为准,将子表中多余
的电量移到平段中,再做相应扣减。
5.对于父表分时,子表非分时的情况,按照固定比例从父表的对应时段进行扣减,约定的比例为6:2:2。当子表电量大于父表电量时,见第7点处理方式。当父表的峰谷时段不够扣减的情况,以父表电量为准,将子表中多余的电量移到平段中,再做相应扣减。
6.对于父表为非分时表,子表为分时表或非分时表的情况下,直接扣减子表电量。当子表电量大于父表电量时,见第7点处理方式。
7.当子表电量之和大于父表电量时,中止该用户的电费计算。 套扣:不能用非分时表套扣分时表
系统允许设定套扣比例,采用自定义比例的,在套扣关系总要设定分时套扣的标志。系统不允许自底向上扣表,也不允许跨层扣表。
3.变损计算 说明:
变压器的电量是以变压器所在组号下的所有计量点的电量之和。变压器必须设置容量、变损类型和电压等级
1.变损计算方法是查表法,根据变压器型号、容量、电量到变损标准表中查找变损电量。 2.该变压器下的所有电量都参与变损的计算(不管是动力用电还是照明用电)
3.变损的分摊根据分摊标志进行,存在按电量分摊和按指定比例分摊两种情况。程序在处理时根据用户确定的分摊标志进行处理。
4.计算变损的用户应每月抄表,计算变损;对于不抄表的情况,采用追补的方法,不进行计算(本月)。
5.对于存在变更的情况,按每月30天进行处理,根据变压器运行天数分摊电量和空载损耗。 6.目前变压器组只处理一个变压器组只有一台变压器的情况,不考虑一个变压器组包含多个变压器的情况。 算法:
1.根据需要计算的计量点,找到其所属的变压器组。
2.查找该变压器下的所有计量点,根据累加得到该变压器组下的所有有功总电量,无功总电量
3.如果是新增变压器,先按实际使用电量,放大到整个月的用电量。计算公式为:实际使用电量÷使用天数×30=整月用电量
4.如果是变压器容量变更,按照使用天数分摊电量,按第3点的方法,分别计算出变更前后的变压器的整月用电量。
5.查表得出变压器的变损电量(如果是变压器容量变更的情况,需要查出两台变压器的变损电量)。
6.如果是新增变压器,按实际使用天数折算变损电量。计算公式为: 实际变损电量=月变损电量÷30×实际使用天数。
7.如果是变压器容量变更的情况,按照第6点的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出变更前后的变压器实际变损电量,累加得到这个月的实际变损电量。
8.按每个有变损分摊标志的计费点和变压器组的总变损,计算出各个计费点的变损电量(如果分摊总电量为0,则平均分摊变损电量)。 注意: 1) 按比例计算分摊变损存在各分摊表计的变损之和大于实际总变损的情况,需进行电量平衡。 2)有些计量点需要把所有变损都放到一块表上,但不一定是父表,这需要根据变损分摊标志进行存储。
3)每月按30天计算。
注:在同一套计量装置上端的一台或多台变压器被视为一组,例如,用户有一台变压器一套计量装置,则该变压器组只有一台变压器;用户有两台变压器两套计量装置,则视为两组,每组一台变压器;用户有两台变压器一套计量装置,则被视为一组,该组变压器有两台。 4.线损计算
1.固定线损。在每块表(真实表,定量表和定比表)上维护一个固定线损值。
2.按比例计算线损。在每块表(真实表,定量表和定比表)上维护一个比例。 线损=电量×比例
3.其中变损电量参与线损的计算(如果是按比例线损计算)。 4.按计量点计算线损
5.需要考虑无功线损,按照需求,无功线损都是固定线损。 说明:
线损计算方法包括:不计线损、固定值、线损率线损。
5.处理追补电量
对不需要参与套表处理,变线损计算的追补电量进行处理。 6.计算电表的电度电费 算法:
对于非分时表:
电度电费 = 合计电量 * 目录电价 对于执行分时电价的分时表:
分时峰电费 = 分时峰电量 * 目录电价 分时谷电费 = 分时谷电量 * 目录电价 分时平电费 = 分时平电量 * 目录电价
总电度电费 = 分时峰电费 + 分时谷电费 + 分时平电费 说明:
根据银川电业局的建议,在电价表中存放的是目录电价和各个代征项的电价这样一个模式,而不是一个总的电价和各个代征项的电价。 7.容量电费
1. 计算公式: 计算容量×单价 2.对于变压器变更的情况,如果是大于15天的,按实际天数算。小于15天的,按30天计算。 3.变更天数按自然月份进行计算。 4.对于新装,按实际天数计算。
5.增容、减容按实际发生天数分段计算。
6.对于基本电费,不存在基本电费分摊的情况,每个变压器组下分摊基本电费的计量点唯一,只放在总表上。 8.需量电费
1.按本月最大需量值计算:公式:需量电费 = 本月需量*需量基本电费单价 ;
2.以投运容量的40%相比,小于40%的按40%计算,大于40%的按实际发生数计算。 3.超过一定的上限容量,可能会加倍记收。具体的上限容量和加倍的倍数,需要用户设置。默认上限容量为无穷大,倍数为1。 9.计算力调电费
需要按照计量点、户或自行设定的组(如两个计量点为一组)计算出总的功率因素,分别记到各计量点下,进行运算。能够处理用户的一部分表户参加力率的计算但不进行力调的情况。 1、计算功率因数的公式为: COS=P/SQRT(P*P+Q*Q)
其中:P:有功电量; Q:无功电量; SQRT():开方函数;
根据用户功率因数及执行的功率因数标准,查表确定用户力调系数; 2、力率电费的计算公式如下:
力率电费=(电度电费 + 基本电费)*力率增减系数 3、力调电费的存放位置:
对于套表的情况,力调电费都放在总表上,照明电量是否参与力调电费的计算,视该计量点的力调标志而定。子表不放力调电费。 力调计算的参数设置:
套表计算,参与计算的计量点要设置执行力率标准或者参与计算,计算一个功率因素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