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7、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3.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为保证具有履行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一概不退。
4.2收费标准: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代为支付,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向招标代理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此项费用不得单列)。
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按有关规定自行交纳。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及招标答疑的内容。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取得及处置
6.1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应从XX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2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作保密处置,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2024年3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
发现本招标文件及附带清单、技术要求等有对品牌、厂家或对投标人等方面的不平等约定或专指倾向,或在其他方面有不合理要求的,请务必在2024年3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向代理机构提出;如不提出,则视为认同招标文件的要求;如若后期再提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如有疑问,应在2024年3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7.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回执,其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7.4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疑问需澄清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8.招标文件的修改及解释权 8.1招标文件的修改
8.1.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8.1.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如投标人未按规定回执,其报价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8.2解释权
8.2.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
8.2.2招标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8.2.3若投标人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招标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之间的与标书有关的来往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其中有关段落须配有恰当的汉语说明,标书的解释应以汉语为准。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资格审查证明文件: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开标时,应随投标文件递交资格审查资料一份单独密封(均为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招标文件评分办法中规定的相关加分项涉及的证书、业绩、检测报告等需要随同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
10.2商务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函》(见附表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见附表三);详细要求见本章第三部分第13条“投标报价”; 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投标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人签字或盖章;封口处注明“XX市民中心(一期)钢外罩索膜工程索夹采购(重新招标)在2024年3月30日9时30分前不得开启;
11.2为方便唱标,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另外准备二份“报价一览表”单独密封,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或光盘可与报价一览表密封在一起)并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2、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在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 对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材料不予退还。 13.投标报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 固定总价合同 的形式(包含利润和税金),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到工地仓库所需的产品费、配件费、包装费、保险费、税费、检验费、运输费、装卸费、工厂检验费、成品保护费、加工图深化设计费、指导安装费以及各类规费等一切费用,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被否决投标。 14、现场堪踏
14.1、投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校对相关尺寸,以获取编制招标投标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14.2、招标人所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参加投标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参加投标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15、付款方式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前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的保函,货到现场检验合格后保函退还);
货到现场检验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提升张拉完成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于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全部返还。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正式发票,甲方据以入账。如乙方不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付款方式。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与投标文件一起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不少于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16.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6.3招标人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未中标投标人基本帐户。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投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文件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前附表第3.3.1项所列的日历日内为有效期。
17.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他们的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8. 无效投标报价文件
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报价文件: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人、评标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采购文件规定投递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 6、成交投标人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
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此外,由于此次招标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每个投标人的机会均等,所以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本单位不做任何解释。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文件共伍份,壹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求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擦不掉的墨水打印和书写,按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