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之行者 子鳌著
海南清洁能源汽车政策规划整理评析
依据海南省政府3月5日颁布的《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有关未来清洁能源的相关情况与规划发展如下:
一、基本现状:截至 2018 年,全省汽车保有量约为 127 万辆,省内清洁能源汽车累计推广 3.71 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 2.28 万辆,天然气汽车 1.43万辆),截至 2018 年,全省累计建成分散式充电桩 4602 个(其中公共充电桩 3502 个),换电站 4 座,总体车桩比例优化至 4.5:1。
二、规划要求与发展目标——充电为主、加气为辅,加氢提前布局的原则 (一)产品技术路线
1、插电式//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作为过渡性产品,主要在私人使用领域及网约车、租赁车等社会运营领域应用;
2、纯电动汽车作为主流产品,覆盖公务车、城内公交、巡游出租车等公共服务领域,租赁车、网约车、城市环卫等社会运营领域和私人使用领域。
3、燃料电池汽车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产品技术,前期重点针对社会运营领域以及景区、园区等封闭区域开展示范运营,并逐步扩大至其他用车领域。
(二)充电桩类规划
1、自规划发布起,公交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力争2020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巡游出租车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力争2020年实现全面清洁能源化;网约出租车,海口、三亚新注册网约车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其他市县比例不低于80%
2、2020年起,全省新注册车辆100%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2025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80%;其它租赁车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递增20%,2023年起达到100%。轻型物流配送车(含邮政及城市物流配送)新增和更换车辆100%使用新能源汽车,力争2025年总体清洁能源化比例不低于60%。
3、到2020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小于3:1;到2025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小于2:1、公共充电桩比例小于7:1,其中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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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单向公用充电区服务距离小于50公里,海口、三亚、儋州、琼海等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文昌、万宁、陵水、东方、澄迈等优先发展区域小于3公里,五指山、乐东等积极促进区域小于5公里。
4、办公类建筑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 25%规划建设;商业类建筑及社会停车场库(含P+R停车场)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20%规划建设;居住类建筑按照配建停车位的 100%规划建设或预留条件;其他类公共建筑(如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的 15%规划建设。 (三)天然气与氢能源
1、加气站建设—天然气汽车作为特定区域、特殊用途、特定领域的阶段性补充产品
(1)加气站建设方面,推动现有加油站的油气混合改造升级,构建与车辆加气需求相匹配的加气网络。
(2)鼓励在符合安全监管要求下,针对中部市县偏远地区和特殊工业园区等区域,探索移动加气站布局等创新性加气设施网络建设模式。
2、加氢站建设—超前统筹部署加氢站网络的布局规划,落实加氢站建设责任主体,吸引撬动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加快商业化加氢设施建设运营。
三、鼓励政策
(1)政府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基础设施建设运用PPP商业模式。着力提高清洁能源汽车在能源加注环节的便利性和使用环节的经济性,加快省内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能源加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落地,充分发挥省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多元化企业、资本共同参与。鼓励在巡游出租车、租赁车等特殊领域,开展换电模式、车电价值分离等创新形式的落地应用。 (2)全省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继续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政策。研究制定《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金融创新工作方案》鼓励在琼提供车贷服务金融机构,给予购买清洁能源汽车贷款利息减免或比例性优惠。
(3)修订《海南省居住(小)区、建筑物、停车场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充分调动电网公司、小区物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三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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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性,破解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难题。
(4)依托各类产业投资基金、汽车产业联合基金等资金渠道,全面贯彻购置补贴、运营补贴等财政税收激励政策。鼓励企业设立清洁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专项基金,创新配套资金筹集和使用方式,支持清洁能源汽车生态建设。
(5)研究制定空间规划、土地供给、资源利用等政策措施,支持重大汽车文旅项目建设。
四、清洁能源相关产业链:
1、清洁能源汽车主体产业链
(1)龙头整车企业和具备较强竞争力的零部件企业聚集,省内产业链发展实现较大突破,建成集研发设计、测试评价、高端制造、后市场、汽车文化(如赛车、改装车、炫车文化等等)等在内的完整清洁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即研发设计、技术服务、科技孵化等产业链高端环节,并在论坛会议、展览展示、主题文化、文体赛事等价值链尖端领域建立清洁能源汽车产业特色聚集区。 (2)聚集动力电池、电驱动、电控关键上下游关键零部件的项目投资与产业创新。
2、清洁能源汽车衍生产业链
(1)清洁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及维保。包括未来至少海南省100万以上充电桩的生产、销售、运营及维保。
(2)全省各地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气站、氢燃料加注站等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优先安排土地供应。
(3)布局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链,抓紧研究管理办法和试点方案,建设动力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产业体系。
(4)汽车金融保险和售后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服务型产业经济。 3、万物智能互联的产业链
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试验区。推动新能源汽车与电力电子、互联网IT、信息数据、运营租赁等产业链联动发展。探索智能网联汽车新市场与新业态,推进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智慧能源、信息通信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4、谋求先发优势—燃料电池汽车综合应用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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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前部署省内燃料电池汽车发展,面向氢能的全生命周期应用,设置政府引导建设和商业化运营综合示范区。探索互联网与新能源深度融合的氢燃料汽车创新商业模式。
(2)创建产业相关集聚与应用示范园区,提升产业链创新活力,吸引人才、资金和上下游企业进一步集聚,大力推进制氢、运氢、加氢等国内外优势资源整合与良性互动,积极申请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示范。
(3)确立海南在加氢设施建设、示范运营、测试开发、应用评价等细分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助推规模化和商业化市场进程。
5、产业链与价值链的延伸
(1)拓展包含交通物流、共享出行、用户交互、信息利用等要素的网状生态圈,推动向生产服务型和交通出行服务商转变。
(2)鼓励发展汽车金融、二手车、维修保养、汽车租赁等后市场服务,促进汽车文化、赛事、论坛、会展等其它相关服务业同步发展。
(3)创新性、高标准建设一批汽车文化旅游综合体、特色产业小镇、主题公园等。引进科研、赛事、院校、会展等国际领先企业服务机构,促进产业链要素集聚,打造业态丰富、品牌集聚、特色鲜明的汽车+旅游胜地。
五、相关建议:
1、以充电桩为主题的跑马圈地投资将是整个清洁能源产业链的启始点;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只有尽可能大规模的抢占居民小区、各商场景点、各企事业单位的充电桩建设,才会具有先占优势,才会抢占先机。
2、海南的清洁能源汽车产业链具有先试先行,积累经验及创新优势。只有参与其中,才会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清洁能源汽车产业链竞争中领先。特别是氢能源的示范性使用、成熟推广,将引起一场能源革命。
3、旅游+环保+清洁能源汽车文化,在环保投入回收期过长,回报过慢的情况下,可通过相关生态小镇或清洁能源小镇的固定资产来保证投入的持续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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