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水材料采购合同
时间: 2024年 11月 29日 11:30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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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F——2009——0134 合同编号:
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水材料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
北京市建筑工程防水材料采购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防水材料(以下简称为货物)采购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使用货物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设单位: 4.施工单位: 5.监理单位: 第二条 货物的基本情况
第三条 质量和包装要求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增加采购量的,双方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以甲方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数量为准,并按照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
1.货物质量执行 标准。 2.货物性能的其他技术要求是: 。
3.
包
装
标
准: 。
4.乙方应当在包装物上注明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 第四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 方式付款: (1)按月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供货货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2)按供货量付款: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 %计 元的预付款,乙方每供货达到 后 日内,甲方支付该批货物价款的 %,本合同约定的货物全部供应完毕后 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的 %,余款于 年 月 日前付清。
(3)其他方式: 。
2.甲方无正当理由超过约定的交(提)货最后时限 日仍未通知乙方交付剩余货物的,应当在 日内按实际签收确认的货物总量办理结算支付货款。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交(提)货方式: 。 2.交(提)货时间: 。 3.运输方式: 。 4.运输费用: 。 5.货物交接地点: 。 6.收货人: 。
7.甲方指定的货物签收人:
第六条 货物的验收及检测 8.其他约定: 。
1.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出示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应当出示生产许可证;进口货物还应当提供报关单等进口凭证。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应当在货物交接时对货物的品种、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外观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并将验收情况在发货单上记录签字。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
当场拒收。甲方也可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经双方核实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退货。
3.甲方有权要求从货物中封存样品并对每批货物进行质量复检。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技术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退货。
4.双方对于封样以及复检的办法,按 执行,没有相关规定的,复检的项目与检测方法是: ; 样品采集与封样的方法是: 。
双方约定的复检检测鉴定机构为 ,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但经检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已对货物实际使用的,视为对货物的认可。
第七条 双方其他义务 1.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提前 日就送货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收货人等情况与乙方进行确认,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2)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货款结算并支付货款。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示的方法,对货物妥善保管、搬运、使用。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损毁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