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组织和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
4、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
受法律裁判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 5、行政案件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内容得到实现的活动。 6、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7、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管理活动中依法对具体事项和特定的人采取措施及进行处理的行为。
8、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及法定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而实施的制裁措施。
9、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
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10、行政诉讼参加人:是指因与行政争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而参加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或主要阶段的
人及与他们的诉讼地位相类似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
11、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要式行政行为: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的形式才能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13、执行罚: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其应当履行而其他人又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以赋予义务人财产上新的义务的方式。
14、行政诉讼参与人:指除审判人员、书记员、执行人员以外的参与行政诉讼的人。
15、行政诉讼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顺利进行,对有妨害诉讼秩序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四、简答题。本部分21-25题,每题6分,
共30分。
21.简述识别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主要因素
识别公务员的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主要因素有:时间因素;地点因素(岗位因素、工作场所因素);名义因素;公务标志因素;职责因素;命令因素。
22.简述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主要有:(1)相对人是否特定: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不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实施的;(2)事实关系是否具体:抽象行政行为是针对抽象事实关系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针对具体事实关系实施的;(3)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方式不同:抽象行政行为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影响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23.简述行政立法的制定机关 行政立法的制定机关有:(1)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2)部门规章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3)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较大的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
24.简述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法的基本原则有处罚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保障相对人权益的原则。
25.简述适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的情形 适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决的情形有:(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的;(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6.试述划分公务员个人行为与机关行为的标准
(1)公务员的行为以所属机关名义作出的,属机关行为,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则属个人行为。(2分)? (2)公务员的行为是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属于机关行为,若超越职责范围,必须结合第一标准和第三标准综合认定。(2分)?
(3)公务员的行为是执行机关的命令或委托,不管机关的命令或委托是否超越权限,概属机关行为。 47.简述行政立法民主原则的内容 (1)其基本内容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立法时,应尽可能地听取和尊重行政相对方的意见(1分)? (2)主要通过下列制度体现:(3分)?
①情报公开制度;⑦咨询制度;③听证制度。 (3)确立该原则的意义在于:(2分)?
①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
②能够有效约束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 48.简述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内容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16.简述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7分)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实施的旨在发生法律效果的单方行为。(3分) 行政行为的特征主要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强制性;单方性。(4分) 17.简述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8分) 行政许可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1)行政许可法定原则。(分)(2)公正、公开、公平原则。(分)(3)便民、及时原则。(1分)(4)保障相对人权益的原则。(2分)(5)信赖保护原则。(2分)
18.简述我国的行政复议暂时权利保护制度。(7分)
在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因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停止执行。(3分)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4分)
19.简述“参照”规章的含义。(8分) “参照”规章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尊重规章,但不受规章的拘束。(2分)
“尊重”规章,就是要求人民法院在适用规章前必须考虑或者评价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未经过考虑或者评价,不得直接适用该规章或者迳行拒绝适用该规章。(3分)“不受该规章的拘束”是指人民法院经过考虑或者评价,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违法或者不当时,可以并且应当迳行拒绝适用。(3分)
49.试述行政许可的作用
(1)有利于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的宏
观管理。
(2)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防止不正当竞争。
(3)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必须充分展开
50、试论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6)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1、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答:一,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二,必须依法进行;三,是行使行政职权、执行公务的行为;四、是行政主体就行政管理所进行的直接或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2、行政处罚的特征。
答:一,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二,适用主体是行政机关或有行政
管理职能的其它组织;三,适用对象是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3、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一,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二,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
政不当;三,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政治上或道义上的责任;四,
承担行政责任须朋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4、涉外行政诉讼的一般原则。
答,一,适用行政诉讼法原则;二,同等原则;三,对等原则;四,适用有关国际条约原则;五,委托中
国律师代理诉讼原则。 5、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
答:一,适应需要原则;二,精简原则;三,高效率原则;四,依法设置原则。 6、行政委托的特征。
答:一,委托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其他非行政机关的委托不能称为行政委托。二,委托事项必须在行
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内,不能超出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范围。三,被委托的对象可以为行政机关,也可以为
企事业单位、其它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 7、行政许可的特点。
答:特点有:一,是行政主体对管理相对方所为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三,是承认被许可人某种能力或资格的行为。四,是要式行政行为。
8、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一,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二,产生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三,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不是政治上或道义上的责任。四、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9、被委托组织与被授权组织的区别。
答:一,性质不同。被委托组织不具有法律、法规授予的职权,不是行政主体,只能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
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被授权组织则享有法律、法规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 二,产生依据不同。被委托组织的权限、范围,只能依行政主体的行政委托行为产生,被授权组织的行政主体资格则由法律、法规授权产生。三,行为后果不同。被委托组织的行为后果的法律责任,由行使委托权的行政主体承担。被授权组织则对其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10、行政强制执行的特点。
答:一,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二,强制执行的主体是法律规定
的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三,强制执行的对象范围广泛。四,在强制执行过程中,不发生和解问题。
11、行政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
答:一,实施行政侵权行为的人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或者其它被授权或委托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人员。二,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三,行政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12、行政诉讼原告的法律特征。
答:一,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二,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三,受人民法院裁判的拘束。
五、案例分析题。本部分26-29题,每题10分,共40分。 26.案例(1)
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
(1)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分) 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场处罚程序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本案中两机关的执法人员当场对E公司作出较大数额的罚款、吊销执照的处罚显然违法。 (2)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 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E公司有
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E公司要求听证的,其应当组织听证。
(3)张某、王某对E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为什么?(3分) 不违反。《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中,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偷漏税款的行为,工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是针对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前后作出的两个行政处罚不是针对E公司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故不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
(4)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告,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分) 不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两个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被告。本案中,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是分别针对E公司的不同违法行为作出处罚的,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只能分别提起行政诉讼。 2.案例(2)
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专门设计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格式文本交给三人填写。三人填写完毕后,交给李某。李某当即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书面的受理凭证。后市司法局指派工作人员张某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张某发现三人提供的资金证明系伪造,但考虑到甲曾经当过自己的老师且对自己很好,于是隐瞒了真实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准予设立律师事
务所的决定并向甲、乙、丙三人颁发了《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05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此间,甲、乙、丙三人已付办公场所租金2万元,装修费3万元。 请问
(1)该市政府规章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的条件是否合法?为什么?(注:《律师法》未对发起人的年龄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2分)
不合法。市政府规章可以在《律师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但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 (2)市司法局在作出是否准予甲、乙、丙三名律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决定之前,是否应当听取甲、乙、丙三人的意见?为什么?(2分)
应当听取甲、乙、丙三人的意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律师法》(2001年修正)第19条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决定。请问,市司法局在作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律师法》的上述规定?为什么?(2分)
应当适用《律师法》的上述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2005年12月27日,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后,是否应当撤销“新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为什么? (2分)
应当。本案中甲、乙、丙三名律师是以欺骗这种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故应当予以撤销。 (5)如果市司法局发现资金证明系伪造后,决定撤销“新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否需要赔偿甲、乙、丙三名律师的损失?为什么?(2分)
不需要。因为甲、乙、丙三名律师违反诚实
信用原则,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其信赖不值得保护,故不予赔偿。 28.案例(3)
2004年8月,某地区行署为发展本地经济、保护本地区的烟酒业的发展作出一项规定,凡是外地生产的烟酒进入本地销售,必须取得销售地的县级工商行政机关的销售许可,未经许可擅自销售者,罚款3万元。F公司是该地区甲县的一家大百货商场,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销售外地区的名烟名酒,于是甲县人民政府对F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F公司对甲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欲寻求法律救济。 请
(1)F公司若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谁申请行政复议?(1分)地区行署
(2)F公司若申请行政复议,能否一并对地区行署的规定提出审查请求?为什么?(3分) 能够。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规章除外)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3)F公司若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应当作出何种行政复议决定?为什么?(3分)
撤销甲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决定。因为,地区行署的规定违反上位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许可法》等),是无效的。甲县人民政府根据地区行署的规定对F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故应予撤销。
(4)F公司对上述处罚不服,是否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3分
可以。对于此类处罚案件,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故F公司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9.案例(4)
2004年8月27日晚,王某因交通问题与李某发生纠纷,后遭李某殴打。王某即向附近的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报警,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初步调查,李某对殴打王某的事实予以认可。当日,安贞里派出所决定立案,并传唤李某接受讯问,李某在讯问中对殴打王某并致其受伤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提出愿意赔偿王某的经济损失。次日,安贞里派出所民警又对王某进行了询问。2004年8月29,朝阳分局法医检验鉴定所对王某的伤情作出“王某所受损伤属于轻微伤”的鉴定。2004年9月9日,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给予李某罚款50元的处罚,在向李某宣告后即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李某。同日,安贞里派出所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抄送王某。王某收到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副本后,认为派出所对李某的处罚过轻,遂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合法、适当,决定予以维持。王某仍不服,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问:
(1)王某对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作出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最迟应当在哪一天申请行政复议?为什么?(2分)
最迟应当在2004年11月8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王某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当以谁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谁?(2分) 王某申请行政复议时应当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或者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3)王某应当以谁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分)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安贞里派出所。本案中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是维持决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4)王某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分)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公安局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