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参与检维修的相关作业人员还需执行检修方案和公司制度、规程中要求的其他安全规定。
(三)检修作业后安全管理规范
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箅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须恢复其安全使用功能。
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须及时撤离现场。
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须清理干净。 4、检修结束后检修项目负责人须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完成情况,工器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检修各类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检修所产生的垃圾是否清理干净进行检查。
(四)监护人安全管理规范 1、监护人要求及权限
(1)有责任心,接受过安全监护方面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2)了解施工过程,熟悉施工步骤和施工设备、设施状况,能识别施工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
(3)掌握所在生产装置、救援基本知识。
(4)能够在异常情况下分析、判断工艺流程、设备使用、物料走向、物料特点和施工作业时生产装置的环境状况。
(5)掌握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会使用应急设施,懂应急报警、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 (7)有四项基本权利: 1)制止违章作业行为; 2)收回作业许可证; 3)汇报上级主管; 4)停止进行作业。
(8)下列情况安全监护人可以停止作业: 1)作业时间、部位、人员、内容发生改变; 2)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
3)进行的作业与施工方案发生重大偏离; 4)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违章行为; 5)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6)事故状态下。 2、监护人职责 (1)作业前职责
1)监护人必须参加作业前的安全教育,详细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周围情况、作业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在作业证上签名。
2)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票证,在作业前应逐项检查作业票证是否与作业内容相符和在有效期内,以及票证中各项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方可允许作业;对作业票证办理手续不完备或安全措施未落实的,须督促和协助作业人员落实;对相关安全措施有异议或认为不完善的须向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在确认安全措施均可靠后允许作业。
3)监护人在作业前须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预备好应急救援处理工具和器材,并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4)动火作业监护人,在动火前应重点检查系统置换、隔离、周围易燃物的清除、消防器材等的落实情况,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现场备用的消防水管、蒸汽、灭火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发生意外火险时必须迅速组织扑救,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5)设备内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应重点检查置换、通风、电源有效切断、安全照明和防护措施等的落实情况,并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信号,时刻与设备内作业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作业人员情况;如设备内发生异常情况时,必须在做好自身防护后进入设备内。
6)高处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须重点检查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跳板搭设绑扎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的落实情况,并视情况与作业人员统一联系方式。
7)吊装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须重点检查安全警戒标志、现场环境等情况。
8)抽堵盲板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须重点检查作业点周围环境、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9)设备检修作业监护人,在作业前须重点检查安全防护措施、设备清洗置换、断电验电等的落实情况。 (2)作业中职责
1)监护人须坚守岗位,严禁擅自离开监护岗位、脱岗,监护过程中,禁止兼作其他工作;确需离开时必须经作业负责人同意,暂停作业或由其他人员代为监护,并向代理监护人交代好作业内容、安全措施、危险因素和安全注意事项;代理监护人须在相关票证上签字。
2)督促作业人员正确配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并搞好个人防护,及时纠正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性质严重的违章作业和行为,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安全管理部门。
3)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作业人员作业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或对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危险情况,须立即停止作业,迅速组织人员撤离现场,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在确认异常情况或危险因素消除后,允许作业人员进入现场继续作业。
4)作业前监护人须与操作工、当班班长及施工人员明确联络方式方法,统一联络信号,并随时保持联系。如遇生产故障、危化品泄漏等紧急情况要迅速通知作业人员撤离。 (3)作业后职责
监护人须会同作业人员做好“三清”工作。检查作业项目是否有遗漏,因作业需要拆移的安全设施是否恢复正常;清理现场工器具、杂物垃圾,清除遗留危险因素后,及时联系作业点所在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和试车,确认无异常后离开现场。
(五)检修作业后安全管理规范
(1)检修项目负责人须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2)检修项目负责人须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3)检修所用的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工器具须及时撤离现场。
(4)检修完工后在设备、屋顶、地面上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须清理干净。
(5)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
(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验收交接。
(六)检维修过程中常用工器具管理规范 1、电焊机安全性能排查
(1)电焊机必须装有独立的专用电源开关,禁止多台焊机共用一个电源开关。
(2)容量与电焊机匹配。
(3)电焊机一、二次接线柱防护罩完好。 (4)焊钳夹紧力完好,绝缘可靠,隔热层完好。
(5)电源一次线长度小于或等于5m,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6)焊接二次线长度小于或等于30m。 (7)有明显的接地线,且接触良好。
(8)禁止连接建筑物的金属构架、管道、暖气等做焊接回路。 (9)一、二次线圈绝缘电阻大于或等于1M欧姆。 2、气瓶安全性能排查
(1)检查气瓶的颜色标记与所需的气体是否符合,或颜色标记是否模糊不清,或表面漆色是否覆盖在另一种漆色之上。
(2)气瓶瓶体上是否粘贴气体充装后的检验合格证,或合格证上是否标明充装日期和最终充装压力(气瓶充装后必须静置24小时后进行出厂检查,合格证上的充装日期至少比接收日期晚一天)。
(3)氧气、溶解乙炔气瓶的瓶体、瓶嘴处是否有油脂。
(4)瓶体上是否有不能保证气瓶安全使用的缺陷,如严重的机械损伤、变形、腐蚀等。
(5)检查是否存在瓶阀漏气、阀杆受损、侧接嘴螺纹旋向与所需要的气体性质不符或螺纹受损。
(6)气瓶的瓶阀是否有防护装置,并配有防护帽,瓶帽上是否有进气孔,并配装两个橡胶防震圈。
(7)气瓶存在不能直立、底座松动或倾斜。 (七)人员安全作业规范 1、电焊机安全使用规范
(1)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复训,并持证上岗。
(2)电焊机必须平稳地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严禁靠近高热以及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环境。
(3)接入电源网路的电焊机禁止超过负荷使用;焊机运行的温升禁止超过相应焊机标准规定的温升限值。要特别注意对整流式弧焊机硅整流器的保护和冷却。
(4)禁止在电焊机上放置任何物件,启动电焊机前,焊钳与焊件不能短路。
(5)采用连接片改变焊接电流的焊机,调节焊接电流时应先切断电源。 (6)电焊机必须经常保持清洁,清扫尘埃必须断电进行。
(7)要经常检查旋转式直流电焊机的电刷和整流子的接触情况,要求电刷对整流子表面压力均匀,使有所电刷所通过的电流一致。
(8)每半年应对电焊机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当发生故障时,须立即切断焊机电源,及时进行检修。
(9)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作业场地时,必须及时切断焊机电源。 2、气瓶安全使用规范
(1)气瓶使用人员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压力容器操作证、焊工作业证等),经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上岗操作。氧气和溶解乙炔气瓶除具有合法资质的焊工外,其他人不得使用。
(2)在搬动存放气瓶时,须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使用时,须将气瓶进行固定。
(3)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最好用特制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禁止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