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二○一九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状况
元江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7月8日) 一、水环境 1、饮用水源 1)饮用水源取水点
依萨河饮用水源东峨大沟下灯笼村取水点:水体功能Ⅲ类。2019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Ⅰ类。2019年二季度依萨河饮用水源东峨大沟下灯笼村取水点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变差。
清水河饮用水源漫漾大沟断面:水体功能Ⅲ类。2019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清水河饮用水源漫漾大沟断面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2)依萨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库群
磨房河水库:水体功能Ⅱ类。2019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粪大肠菌群Ⅱ类倍),水质不满足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磨房河水库水质与2018年二季度同期相比水质变差。
街子河水库:水体功能Ⅱ类。2019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街子河水库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和平子水库:水体功能Ⅱ类。2019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和平子水库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板桥水库:水体功能Ⅱ类。2019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板桥水库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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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清水河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水库群
章巴水库:水体功能Ⅱ类。2019年上半年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乌不鲁水库:水体功能Ⅱ类。2019年上半年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南掌水库:水体功能Ⅲ类。南掌水库库前2019年上半年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南掌水库库尾2019年上半年水质综合评价为劣Ⅴ类(pH值9.14),水质不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4)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甘庄街道大龙潭
甘庄街道大龙潭:水体功能Ⅲ类。2019年上半年水质综合评价为Ⅳ类(总大肠菌群为76 MPN/100mL、超Ⅲ类25倍),水质不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2、地表水
1)清水河:三板桥断面水体功能Ⅲ类。2019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均Ⅰ类,水质均优于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也均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清水河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稳定。
2)元江:水体功能Ⅳ类。
坝洪村段断面(数据采用玉溪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报告):2019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分别为Ⅱ、Ⅱ、Ⅲ类,水质均优于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元江坝洪村段断面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下降。元江南薅段断面:2019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Ⅱ类(总氮不参与评价),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元江南薅段断面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元江老吊桥断面:2019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Ⅱ类(总氮不参与评价),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4月、5月、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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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元江老吊桥断面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元江老渡口断面:2019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Ⅱ类(总氮不参与评价),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元江红河桥断面:2019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Ⅱ类(总氮不参与评价);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4月、5月、6月水质综合评价均为Ⅱ类。2019年二季度元江红河桥断面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
3)南溪河:旦弓断面水体功能Ⅳ类。2019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Ⅳ类,水质满足功能区划要求。2018年二季度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2019年二季度南溪河旦弓断面水质与2018年同期相比水质变差。
4)甘庄河:水体功能Ⅲ类。
甘庄河箐门口断面:2019年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甘庄河收费站断面(甘庄立交):2019年水质综合评价为Ⅳ类(五日生化需氧量超Ⅲ类倍,总磷超Ⅲ类倍),水质不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甘庄河二塘桥断面:2019年水质综合评价为Ⅲ类,水质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5)班碧河:水体功能Ⅳ类。班碧河小班碧村上游断面:2019年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水质优于功能区划要求。
班碧河大班碧村下游500m断面:2019年水质综合评价为劣Ⅴ类(六价铬,超Ⅳ类倍),水质不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班碧河安定国道213线桥断面:2019年水质综合评价为劣Ⅴ类(六价铬超Ⅳ类倍),水质不满足功能区划要求。
二、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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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季度元江县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监测项目有可吸入颗粒物(PM 10)、二氧化硫(SO 2)、二氧化氮(NO
2)、一氧化碳(CO)、臭氧(O 3)、细颗粒物(PM 2.5),监测结果为: 1、可吸入颗粒物(PM 10) 二季度PM
10日平均浓度为15—159μg/m3,均值为57μg/m3,实测91天,其中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39天,二级天数51天,超标天数1天,PM
10超标率为1.1%。 2018年二季度PM
10日平均浓度42μ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65天,二级天数25天,超标天数0天。
2、二氧化硫(SO 2) 二季度SO
2日平均浓度为2—6μg/m3,均值为3μg/m3,实测91天,其中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91天,二级天数0天,SO
2超标率为0。 2018年二季度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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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平均浓度3μ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90天,二级天数0天。 3、二氧化氮(NO 2) 二季度NO
2日平均浓度为2—42μg/m3,均值为13μ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90天,二级天数1天,NO
2超标率为0。2018年二季度NO
2日平均浓度为12μ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89天,二级天数0天。 4、一氧化碳(CO)
二季度CO日平均浓度为0.4--1.3mg/m3,均值为0.6m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91天,二级天数0天,CO超标率为0。
2018年二季度CO日平均浓度为0.9m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90天,二级天数0天。
5、臭氧(O 3-μg/m3) 二季度O
38h平均浓度为48—163μg/m3,均值为109μ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32天,二级天数58天,超标1天,O
3超标率为1.1%。 2018年二季度O
38h平均浓度为134μg/m3,环境空气一级天数为45天,二级天数45天。 6、细颗粒物(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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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二一九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