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1.020 C 50
VS
WS/T 345—20 11
中华人民 共禾口 国卫,--l=行业标准
血清尿素测定参考方法
Reference procedure of the measurement of
urea in
serum
201 1-09-30
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目
前言 1范围
· ·
次
Ⅲ,
● ● 0 0 0 0 0 0 0 0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缩略语·
4测定原理·· ·· 5测定样品 ···· 6测定试剂
·
6.1警示与安全注意事项· 6.2试剂原料 6.3试剂眭能要求 6.4试剂制备
- · ·
···
6.5标准液的制备 · 7测定条件 7.1仪器
7.3血清尿素测定条件 7.4校准的扩展不确定度 8测定
· ·
,
7.2最终反应混合液的浓度
,如 u u
····· ·
8.1无蛋白滤液的制备··· 8.2试剂准备 8.3标准曲线制作· 8.4测定方法 8.5测定范围 8.6误差的来源 8.7测定样品要求
··
u他挖地n
······
9结果计算
9.1计算实际吸光度值 9.2标准曲线的制作
···· ·
·
· ·
·- · 一 -‘
n¨¨n n H M 9.3样品测定结果的计算
9i 4
卓岔换算 · ··· · -
附录A(规范性附录)L一谷氨酸脱氢酶催化活性浓度测定 附录B(规范性附录)脲酶催化活性浓度测定 ···
¨n
WS/T 345—2011
前
言
本标准修改采用由国际检验医学溯源联合委员会(JCTLM)批准的《CDC人血清尿素参考方法(分 光光度法)》,并参考ISO 15193:2009《体外诊断器具生物源样品中量的测定参考测定程序的表述》 适当增加内容。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卫生部临床检验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振华、陈宝荣、邵燕、陈琦、孙慧颖、胡滨。
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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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尿素测定参考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临床医学应用中,测定血清尿素浓度的参考方法。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参考实验室,作为血清尿素测定的溯源,也可作为与血清尿素检验有关的仪器和 试剂生产企业的溯源,可供有关认可单位及质量管理部门应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 15193—2:2009体外诊断器具生物源样本中量的测定参考方法的表述
3术语和缩略语
3.1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1
原始样本primary sample
最初从一个系统中取出的一个或几个部分的集合物,旨在提供该系统的信息或作为对该系统做出 决定的基础。
洼:在某些情况下,所提供的信息可以适用于一个较大的系统或一组系统,此时取样系统是这些系统的组成部分。
3.1.2
实验室样本laboratory sample
准备送到实验室或实验室接收的用于测定的原始样本或原始样本的分样本。
3.1.3
分析样本analytical sample 自实验室样本制各的、可从中取出分析部分的样本。 注:在取出分析部分之前,分析样本可经过各种处理。
3.1.4
portion 从分析样本中取出的用于实际测定和观察的物质部分。 注:如果不分析部分analytical 需预处理,分析部分直接从原始样本或实验室样本中取出。某些情况下,需将分析部分溶解成分析溶液
再上机测定。
3.1.5
分析溶液 analytical solution
将分析部分溶解在气体、液体或固体中而制备的溶液,溶解过程中可以有反应发生或无反应发生。
3.1.6
a material (某一物质系统的)基质matrix(of system)
一个物质系统中除被分析物之外的所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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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参考方法reference procedure
在校准或表征标准物质时为提供测定结果所采用的测定方法,适用于评定由同类量的其他测定方 法获得的被测定量值的测定正确度。
3.1.8
测定系统的灵敏度sensitivity of a measuring system 简称灵敏度(sensitivity) 测定系统的示值变化除以相应的被测定值变化所得的商。 注1:测定系统的灵敏度可能与被测定的量值有关。 注2:所考虑的被测定值的变化必须大于测定系统的分辨力。
3.1.9
分析特异性analytical specificity
测定方法只测定可测定的量的能力。
3.1.10
分析干扰analytical interference
由一个影响量引起的系统测定误差,该影响量自身在测定系统中不产生信号,但它会引起示值的增 高或降低。
3.1.11
影响量influence quantity
被测定以外的可影响测定结果的量。
3.1.12 被测量measurand 拟测定的量。
注1:对被测定的说明要求了解量的种类,以及含有该量的现象、物体或物质状态的描述,包括有关成分及所涉及的
化学实体。 注2:在VIM第二版和IEC 60050—300;2001中,被测定定义为受到测定的量。 注3:测定包括测定系统和实施测定的条件,它可能会改变研究中的现象、物体或物质,使被测定的量可能不同于定
义的被测定。在这种情况下,适当的修正是必要的。
3.1.13
检出限detection limit,limit of detection
由给定测定方法获得的测得值,其声称的物质成分不存在的误判概率为口,声称物质成分存在的误 判概率为a。
一’
注1: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推荐a和卢的默认值为0.05。 注2:有时使用缩写词LOD。 注3:不要用术语“灵敏度”表示“检出限”。
3.1.14校准品calibrator
用于校准的测定标准。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GLDH:L一谷氨酸脱氢酶(glutamate dehydrogenase)
NADH:还原型}烟酰胺腺嘌呤二核苷酸(pnicotinamide-adenine—dinucleotide,reduced form)
federation of clinical chemistry and IFCC:国际临床化学与检验医学联合会(international laborator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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