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室抗浮验算
一、整体抗浮 (一)主楼部分
底板板底相对标高为-4.700,地坪相对标高为:-0.300,抗浮设防水位相对标高为 -1.5m,即抗浮设计水位高度为:3.2m。
裙房部分抗浮荷载: ①地上四层裙房板自重: ②地上四层梁柱折算自重: ③地下顶板自重: ④地下室梁柱折算自重: ⑤底板自重: 25×0.48=12.0kN/m2 25×0.50=12.5kN/m2 25×0.18=4.5kN/m2 25×0.11=2.75kN/m2 25×0.4=10.0kN/m2 41.75kN/m2 合计: 水浮荷载:3.2×10=32 kN/m2 ,
根据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7-2011 第5.4.3条,41.75/32=1.3>1.05 ,满足抗浮要求。
二、整体抗浮 (二)仅一层车库部位
J-1基础高度改为800,仅一层地下室位置防水板板底标高与J-1底平,上部采用C15素
混凝土回填至设计标高(-4.200)。抗浮计算如下:图纸修改见结构05
底板板底相对标高为-5.100,地坪相对标高为:-0.300,抗浮设防水位相对标高为 -1.5m,即抗 浮设计水位高度为:3.6m。 地下室部分抗浮荷载: ①顶板覆土自重 : ②地下顶板自重: ③梁柱折算自重: ④底板及回填自重: 考虑设备自重 20×0.30=6.0kN/m2 25×0.25=6.25kN/m2 25×0.11=2.75kN/m2 25×(0.4+0.5)=22.5kN/m2 0.5 kN/m2 38kN/m2 水浮荷载:3.6×10=36kN/m2
38/36=1.056>1.05 ,满足抗浮要求。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