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东 鲁 西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标题:生物显微镜标准操作规程 编号:SOP-EM-2007-01 页码:1/2 颁发部门:质量部 生效日期: 制定人: 审核人: 批准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分发部门: 设备动力部、质量部、中心化验室 变更记载 原(版本)编号 变更内容 SOP-EM-2007-00 增加变更记载项 备注 目的:规范生物显微镜的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XSP-2XC型生物显微镜的操作。 责任:仪器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负责实施。 内容:
1.显微镜的调整:
1.1 接通电源,将灯源插头插入插座内,输入电压为220V/50HZ,通过电位器手轮调节,可使光源明暗连续变化。
1.2 将标本放入移动台上,用标本夹板夹紧,扳动辅助镜手柄,打开孔径光阑。 1.3 使用中倍物镜(10X)通过双筒观察,调节粗、微动调焦手轮使右目镜管中成像清晰,然后转动左目镜管上视度调节圈,使之成像清晰,操作者可根据不同的视力进行调节。
1.4 当转换到其它物镜时,视场中仍有模糊轮廓像,可重新利用调焦手轮使之成像清晰。
1.5 扳动辅助镜手柄,调节孔径光阑大小,使成像获得好的对比度。 2.显微镜的使用
2.1 一套由低倍到高倍的齐焦物镜可分别旋合到物镜转换器各螺孔内,旋合时松紧应适宜。
2.2 在物镜与标本接近时,一方面用眼观察视场,另一方面用粗调手轮缓慢地向上或向下调焦,直至视场中出现模糊像为准,再利用微动调焦机构直至像调节清晰为准。 2.3 使用油浸物镜时在标本片上表面滴上合成浸油,使物镜与标本上平面充满合成浸油,油滴内须无微小气泡以免影响观察,使用完毕后立即用二甲苯揩试干净。 2.4 本显微镜的总放大倍数等于物镜放大倍数×双筒辅助镜放大倍数×目镜放大倍
山 东 鲁 西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标题:生物显微镜标准操作规程 数。
2.5 移动台纵横均有刻度尺及游标,标本座标定位读数0.1mm,操作时可使标本定位,确定移动方向。
2.6 显微镜使用完毕后,物镜卸下放在物镜罩内,或将卸下之物镜、目镜均须放入干燥缸内。关闭电源,并用塑料套将仪器罩好。 3.维护与保养:
3.1 显微镜不论在使用或者存放时应避免灰尘,潮湿,过冷,过热及含有酸碱性的蒸气。
3.2 显微镜使用完毕后即以玻璃钟罩或塑料套将仪器罩好,并使其减少潮气和尘埃的影响。
3.3 物镜用毕后卸下,放在物理学镜罩壳内,或将卸下之物镜目镜均须放入缸内。 3.4 透镜表面有污垢时可用清洁净脱脂纱布或擦镜纸沾上少许二苯甲或石油精揩试,切忌用酒精,否则透镜上的胶将被溶解。
3.5 仪器长期使用后应注意在各传动部分加润滑脂,所用油脂宜粘度适当,避免酸性。 3.6 本仪器的另件不宜随意折卸,遇故障时应送厂家或有关仪器厂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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