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7、一般隐患由项目安全主管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8、重大隐患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实施。整改结束后要认真自检。
9、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区,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工区暂时停工,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10、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到达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当月考评不合格,经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经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等处理。
11、对被挂牌工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被挂牌工区要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复查合格后即可摘牌。
五、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
(一)适用范围
我标段项目负责人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作业活动场所(下简称“施工现场”)带班生产以及对其实施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应当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项目负责人,是指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第TJ03合同段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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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安全主任。
项目负责人带班,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本制度适用于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第TJ0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原则
工程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
项目经理是本合同段的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三)项目负责人带班工作内容、职责权限
1.项目经理
(1)本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落实带班生产制度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负责带班工点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对带班工点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
(3)负责监督检查各负责人值班情况,审核各负责人值班计划; (4)负责汇总其他负责人带班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销号; (5)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救援进行总协调、总指挥; 2.项目总工
(1)组织制定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对本标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技术方案负总责;
(2)负责带班工点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3)配合项目经理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加强对带班工点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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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在项目经理的指挥协调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项目副经理
(1)对带班工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2)负责带班工点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4)加强对带班工点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5)配合项目经理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安全主任
(1)对我标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负责监督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履责情况; (3)负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及整改; (4)配合项目经理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负责带班工点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加强对带班工点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7)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
(四)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的实施方式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方式主要有: 1.现场巡视检查
对当日本合同段内施工作业区进行巡视检查,了解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
2.蹲点带班生产
巡视检查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选择当日事故多发易发的施工环节或部位,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本合同段首件工程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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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区蹲点带班生产。
(五)履行职责
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本合同段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
(1)专职安全员施工现场履责情况;作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施工现场临边防护的规范性;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起重机械、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设备检验验收与安全运行情况;
(3)承重支架或满堂脚手架运行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与班前例会落实情况。
2.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施工指导,及时制止“三违”行为; 4.及时发现、报告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 5.填写带班生产工作日志并签字归档备查。
六、“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
(一)考核评价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支部书记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比活动的检查、考核工作; 2.向公司、监理及业主汇报评审结果; 3.对检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4.对完善“平安工地“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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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优胜施工作业队伍进行颁奖。
(二)考核评价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并结合《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广中江高速公路项目临建标准化指南(试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考核评价内容
1.项目部及各施工作业队伍安全责任制度建立、落实、完善情况。 2.各工区及各施工作业队伍设立专职安全员(兼管安全人员)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3.安全内业工作落实情况:
⑴安全生产责任,一级、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台帐; ⑵班前例会制度的落实及台帐;
⑶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的施工组织(包括开挖、起重作业、大型设备的安装、转运等)落实情况及台帐;
⑷设备、用电、交通、防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台帐; ⑸安全周例会台帐; ⑹设备运行检查台帐; ⑺作业人员登记情况台帐; ⑻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4.员工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
⑴一级、二级、三级教育,转岗教育,临时工教育等。
⑵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施工生产现场:
⑴作业场地平整,材料堆放稳定、符合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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